新安县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新安县幼儿教师队伍,促进学前教育事业良性健康发展,2022年我县决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37名(全供事业编制)。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33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新安县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和县纪委监委监督下进行,成立新安县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的报名与资格审查两个环节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其它环节根据疫情形势及疫情防控需要另行通知。
三、招聘原则
根据招聘计划,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择优录用。
四、招聘计划及分配办法
1.招聘计划:2022年全县共招聘幼儿教师37名,用人单位为县城区及乡镇(产业集聚区)的公办幼儿园。
2.分配办法:拟录用人员,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由本人自主选择用人单位。
五、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品德良好,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学历及年龄
(1)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下学历,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7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2)目前在岗的2007年我县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学历为中师及以上,需持有教师资格证,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其他要求
1.教师资格证
报名人员须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凡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幼儿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明;2022年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关于教师资格证免试相关证明)。
2.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2)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六、招聘工作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所有报名考生须于2022年5月20日8:30至5月26日18:30期间登录新安县党政门户网站首页《新安教育》专栏下的文件通知板块(http://www.xinan.gov.cn/html/1//2/328/356/index.html),下载《新安县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将《新安县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须粘贴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相关证明)、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且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等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以PDF格式压缩发送到jyjxqb@126.com邮箱,邮件主题需注明:姓名+学历+电话,线上报名时间截止5月26日下午18:30。报名人员发送报名邮件后,未收到自动回复提示的,请及时电话联系确认报名是否成功。线上报名时间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录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后登录新安县党政门户网站首页《新安教育》专栏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二)加分政策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政策: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新安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加10分;
(2)在新安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加10分;
(3)参加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新安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加10分;
(4)大学生退役士兵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5)参加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在新安县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加10分。
2.加分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在线上报名提交的压缩包里应包含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PDF扫描文件:
(1)《新安县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2);
(2)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新安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新安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或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3);
(3)在新安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参加新安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服务计划证书及服务计划鉴定表;
(5)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4);
(6)政府购岗提交本人《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
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方可享受加分政策。
(三)笔试
根据疫情形势,笔试的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辅导班)。
笔试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试卷得分+加分
(四)面试
1.面试人员资格确认办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人员。
2.根据疫情形势,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生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小数。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高低、学历层次高低确定进入下一阶段。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等规定进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考察与资格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即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照有关政策执行。所有聘用人员原则在被聘单位工作满5年后方可流动。
七、其它要求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2.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由新安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3.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公告、通知以及相关表册,均在新安县党政门户网站首页《新安教育》专栏下的文件通知板块(http://www.xinan.gov.cn/html/1//2/328/356/index.html)。
4.本方案由新安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3087905
0379-63087781
监督电话:0379-63087911
附件:1.新安县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pdf
4.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pdf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