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诸暨技师学院2019年面向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技工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的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诸暨技师学院面向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3名事业编制教师。详见《浙江省诸暨技师学院面向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报聘对象、范围、条件
招聘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4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心智健全,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护理专业实训指导教师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自动化专业教师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具有相应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曾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或人社部门牵头举办的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不作资格、奖项要求。
4.所学专业与招录专业对口。
5.户籍不限。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
2.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曾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在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对符合条件的高校优秀毕业生,通过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现场面谈和面试,择优现场签约预录用。
本次招聘工作分别在浙江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和浙江师范大学工学院设招聘会专场。
招聘岗位 |
现场报名地点 |
现场报名时间 |
面谈面试 |
自动化 专业教师 |
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工学院30幢105室 |
2019年 11月23日(周六) 8:30-12:00 |
2019年 11月23日(周六) 14:00-17:00 |
护理专业实训指导教师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21号楼518室 |
2019年 11月30日(周六) 8:30-12:00 |
2019年 11月30日(周六) 14:00-17:00 |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网络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9年11月21日24:00止,符合上述招聘条件的人员可通过电子邮箱(123403982@qq.com)直接向学校提交《浙江省诸暨技师学院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2)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影印件。
2.现场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网络报名人员和现场报名人员必须到招聘会参加现场报名,提交《浙江省诸暨技师学院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份,一寸免冠近照1张,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0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
3.现场资格审查。招聘人员现场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在后续环节发现应聘人员造假等情节,将取消应聘资格。
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谈和面试
1.面谈。结合报名对象学历、专业、学科竞赛和技能获奖、高校内任学生干部经历、奖学金获取等情况进行初选评价,并结合面谈情况以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方式为课堂教学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3.现场预签约。面试后,将考生初选评价及面谈成绩、面试成绩合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选评价及面谈成绩+面试成绩
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预签约。
(三)体检和考察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子网站发布。体检参照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文件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子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拟聘用名单公示之前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职位空缺,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未参加考试和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拟聘用人员在2020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职位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相应职位不再递补。
四、纪律监督
1.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子网站(http://www.zhuji.gov.cn/col/col1388855/index.html)、诸暨市人才网(www.zjrcfw.com)全程发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2.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省诸暨技师学院党政办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育才路1号;电话:0575-89079300。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五、其他
1.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见习期内(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见习期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转正定级,三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不得聘为专任教师。
3.聘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诸暨技师学院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
附件:
1.浙江省诸暨技师学院2019年面向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教师计划表
2.浙江省诸暨技师学院教师招聘报名表(护理)
3.浙江省诸暨技师学院教师招聘报名表(自动化)
诸暨技师学院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