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南湖区部分学校赴高校招聘优秀教师公告
为充实南湖教育师资队伍,提升教师整体素质,根据我区教育系统师资实际,经区委编办同意,决定赴浙江师范大学面向浙江省范围内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2020年应届毕业生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指标30名,具体学科岗位详见《嘉兴市南湖区赴高校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浙江省范围内生源的2020届全日制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总计30人,其中初中6人、小学24人,所有岗位的应聘者在2020年7月31前必须取得国家认可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资格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对学生有爱心;
2.遵纪守法、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
(二)资格条件
1.2020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2020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
2.师范类,专业对口,其中初中科学对应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初中社会法治对应历史、政治、地理学科;
3.大学期间曾获得一、二、三等奖学金或院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30日,上午9:00—11:00;
2.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11月30日师范类专场招聘会指定展位。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亲笔手写自荐书一份;
(2)身份证、普通话证书、毕业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书、师范类毕业生证明(含生源地)或教师资格证书;
(3)主要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包括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业绩的证明资料);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
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其中信息技术学科不得低于2倍),不到规定比例,招聘计划相应核减或者取消。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考试。
1.笔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笔试定于2019年11月30日下午1:30--3:00在浙江师范大学指定教室进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现场提问”,主要测试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基本素质等。其中报考体育、音乐和信息技术学科者还需进行“技能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确认意向:对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30%+面试70%)在最低分数线(65分)以上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数1:1于招聘当天初步确定录用意向(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如果该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该招聘岗位计划数相应核减或取消。
(三)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为65分,在考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核环节中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根据招聘计划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南湖门户网站区教育体育局“公告公示”栏中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与考生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律不得毁约。签约完成须上交材料为《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录用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1年。如在聘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聘用人员如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未取得相应学段及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在招聘程序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笔试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均在中国南湖门户网站(http://www.nanhu.gov.cn/col/col1571437/index.html)区教育体育局“公告公示”栏中发布。
4.公开招聘联系电话及监督电话:公开招聘联系电话:0573-82058367;监督电话:0573-82058801。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按有关规定执行。
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