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教育局2020年校园招聘笔试公告
鞍山市教育局2020年校园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笔试工作即将开始。根据《鞍山市教育局2020年校园招聘公告》有关规定,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进行公告。
一、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11月7日18:00—19:30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逸夫教学楼303教室、305教室
二、有关要求
1.考试开始前20分钟,考生凭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放在桌面上。
2.考生在考试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可提前30分钟交卷、退场。
3.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不得将书籍、笔记、草稿纸、计算器、非指针式手表(闹钟)、智能手表等智能电子设备、手机等通讯工具以及各种窃听、窃照设备、无线传输设备等物品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的签字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不得做任何标记;听统一指挥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5.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6.考生应严格按照试卷中的答题须知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7.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等答题材料。
8.考官宣布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9.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附件:鞍山市教育局2020年校园招聘教师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鞍山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