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区2022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满足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师资的需求,依据《唐山市2022年教师专项选聘工作实施方案》(唐教人〔2022〕10号)文件精神,拟面向2022届和2023届高校毕业生组织专项选聘教师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
3.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
36所省级及以上重点师范大学(重点师范大学名单见附件1)和“985”、“211”(双一流)大学2022届和2023届高校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9月19日及以后出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精神,免费师范生或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三、选聘数额
本次选聘事业编制教师10名。详见《唐山市古冶区2022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应学科、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3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从2022年9月14日起在部分省重点师范院校和双一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第一阶段:2022年9月19日9:00-9月26日17:00,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第二阶段:2022年10月10日9:00-10月17日17:00,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报名时段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tsgyjszp@163.com。文件夹命名:姓名-报考岗位-联系方式(如:张三—小学语文教师—139XXXXXXXX)。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咨询电话:0315-3565391。资格审核结果将通过邮箱进行反馈,请考生注意关注邮箱。
3.报名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一份;
(2)2022年高校毕业生提供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二者缺一不可)扫描件,高等教育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3)《唐山古冶区2022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附件3);
(4)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扫描件;
(三)资格审核
古冶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组成资格审核组。资格审核组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面试程序。
(四)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测试办法,以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及具体事项视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
试讲内容为应聘学段相应学科教材,测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招聘小组评委当场赋分,取所有评委平均分,按照试讲和答辩总成绩择优确定聘用人选。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面试合格的按照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教师资格证级别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古冶人社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签约)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唐山市人社局备案,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按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签约),待毕业后履行体检、聘用手续。
六、相关事宜
1.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方案的各项规定。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签订就业协议、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