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火炬开发区面向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师公告
中山火炬开发区由国家科技部、广东省政府和中山市政府于1990年共同创办,位居珠江西岸综合交通枢纽、粤港澳大湾区几何中心。全区总面积7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25万,现有中小学17所(其中公办中小学13所),职业大专院校1所,中小学生3万多人。火炬开发区是中山首个省级教育强区,其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水平均位为中山市前茅。
根据我区教育发展需要,需从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中自主招聘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师37名,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类型及范围
本次为我区自主招聘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师,招聘范围为全国范围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时间及地点
12月3日9:00-12:00在内蒙古师范大学盛乐校区学生事务大楼一楼南侧招生就业处107室(多功能室)。
三、招聘岗位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书法和道德与法制学科教师37名;具体招聘学科、专业及人数见附件1岗位表。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5.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9年版)》(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包括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与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相应,下同)。所有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考生,一经录用聘任,原则上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对一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延迟一年试用期和转正;对两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按中山市中小学教职员聘用(聘任)制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核;
3.组织面试考核;
4.签订就业协议书;
5.体检、考察及公示等;
6.报批,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六、报名
2、报名
(1)应聘者下载报名表,于12月3日前将报名表、个人简历及有关荣誉证书制作成pdf文档,文档按“应聘岗位编号+姓名”命名,将pdf文档发至邮箱zshjedu@163.com,报名联系人:徐老师0760-89893886。
(2)应聘者也可携带报名表、个人简历及有关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内蒙古师范大学现场报名。
3、参加面试人员的确定
由招聘小组审核报名资料,从学历、专业成绩、任职经历、获奖情况、特长和其它素质等方面择优确定面试人员;按岗位以招聘人数不少于1:2,不高于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有关面试事项,不合要求者恕不约见。入围面试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七、考核内容及分值构成
1、考核内容
本次考核采用面试考核形式进行,面试内容如下:
(1)教师岗位考核内容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文化科为说课,音乐、体育和美术等专业学科为专业能力测试)及综合答辩。
(2)考核原则上按学科进行,考生应试顺序及内容当日抽签确认。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综合答辩不少于10分钟(具体时长由学科考核方案确定)。
2、分值构成
(1)考核总分值为100分,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及综合答辩各占50分。
(2)按评分标准,考核成绩计算采用去除最高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为考生得分。
八、录用及待遇
1.根据考核结果和岗位需求择优录用。若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综合答辩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本次考核录用分数线为总分70分(含)以上,录用分数线以上人员按总分排名和岗位数确定拟录人选,当场签订就业协议。
3.拟录用人员通过体检、考察和公示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享受我区公办中小学同学段在编教师同类人员工资和“五险一金”待遇。
九、其他事项
1、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录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2)未能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3)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4)不服从统筹管理和调配者;
(5)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6)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7)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2、本公告由中山火炬区文体教育局负责解释,监督投诉电话:0760-89893883。
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