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省德清县自主择优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德清县委专题会议纪要〔2013〕2号、《德清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学前教育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德人大〔2014〕41号)、《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德人〔2009〕24号)等精神,现就2020年自主择优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中小学教师
1.2019届、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⑴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户籍不限。
⑵“985”、“211”、“双一流”高校(“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户籍不限。
⑶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含第一批提前批)录取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浙江户籍。
2.县外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
德清户籍或德清生源,或配偶为本县户籍或本县工作,要求调入我县教育系统工作的县外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即男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或“985”、“211”、“双一流”高校(“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含第一批提前批)录取的师范类本科,或获得县区级及以上名师(或教坛新秀、教学明星、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的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
(二)幼儿园教师
1.2019届、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⑴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户籍不限。
⑵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学前教育本科毕业生,浙江户籍。
2.县外在编在职幼儿教师
德清户籍或德清生源,或配偶为本县户籍或本县工作,要求调入我县教育系统工作的县外在编在职幼儿教师(年龄要求同县外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学前教育本科,或获得县区级及以上名师(或教坛新秀、教学明星、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的在编在职幼儿教师。
上述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⑴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0届师范类毕业生,报考时对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2019届、2020届的研究生和“985”、“211”、“双一流”高校(“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本科毕业生,报考时对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暂不作要求。
⑵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应聘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⑶县外在编在职教师报名时必须提供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8日至12月23日。
2.报名地点:招聘学校或牵头学校。初中岗位牵头学校为德清二中、小学岗位牵头学校为春晖小学、学前教育岗位牵头学校为第一实验幼教集团。
县教育局将组织招聘学校到相关高校进行招聘宣传,考生也可在高校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分新教师和在职教师。新教师按所学专业(附件2)、或教师资格证学科、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科报考相应岗位;在职教师按现任教学段的学科报考相应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交相关材料(附件3)。
(二)资格复审
县教育局对学校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确定面试人选。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学校告知应聘人员。
(三)学校面试
应聘人员于12月28日8:30进行学校面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学校面试可采用面谈、笔试、微型课等方式,其中音体美、学前教育岗位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具体办法由学校制定,报县教育局备案。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招聘学校或牵头学校须按岗位需求数1:2的比例(招聘岗位需求数在4名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择优推荐参加局面试人员名单,若因参加学校面试人数不足上述比例而以1:1推荐的,或不推荐的,招聘学校或牵头学校须提交书面推荐情况说明。
(四)县教育局面试
学校推荐局面试人员,凭学校签有“同意推荐局面试”意见的报名表和身份证,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12月29日,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届时公布在“湖州·德清”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栏目(县教育局—公告公示栏),网址:http://www.deqing.gov.cn/zqdh/xjyj/index.html,请考生自行查阅。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形式为微型课和答辩,微型课60分,答辩4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60分,未满60分不予录用。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并预签约。预签约后,不再递补。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12月30日,若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怀孕不能完成体检程序的,则推迟体检、考察,待公示无异议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资格保留1年。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湖州·德清”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栏目、德清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考初中、小学、幼儿园岗位的实行“阳光选岗”,即:按入围者所报学科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学校。录用人员于2020年暑期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聘用后服务期限须满5年,未满5年的不得调离德清县教育系统。县外在编教师录用后,根据聘用单位岗位设置情况重新聘任,即聘用单位相应岗位设置已满,则实行高职低聘。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德清县教师招聘岗位。
2.招聘学校和牵头学校要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纪检小组成员全程监督学校面试工作,严把资格审查,规范操作程序,严肃招聘纪律。
3.德清户籍、浙江户籍均以2019年12月23日户籍为准。
4.2020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留学人员学历学位须于2019年12月23日之前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其中2020届师范类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2019届、2020届的研究生和“985”、“211”、“双一流”高校(“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本科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6.自主择优招聘录用人员,经认定,符合德清县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可享受相应政策。
7.本公告由德清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572-8063783、8367916。
五、招聘学校联系电话
德高:陆老师13867265362、江老师13757230905
德清一中:姜老师13957269782、周老师13857253222
德清三中:王老师13867262586、徐老师18757210210
德清五中:董老师13735116066、高老师13867249675
职业中专:周老师13867268351、余老师13567296576
德清二中:庄老师13867269183、田老师13587922969
春晖小学:汤老师13867260437
第一实验幼教集团:余老师13967268231
中共德清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德清县教育局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