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人才招引力度,不断优化学校人员结构,继南京专场招聘后,决定赴浙江师范大学等高校面向全国高校2023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衢州市直公办学校办学需求,拟招聘2023年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共95人(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市直公办学校招聘由衢州市教育局和相关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由衢州学院和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品学兼优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品行端正;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4.年龄要求一般30周岁以下(1991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博士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本次报名的应届毕业生指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要求毕业时间为2022年10月以后,所学专业和毕业时间等信息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为准);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2023届毕业生公告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由衢州市教育局统一发布,具体外招工作由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按报名、资格审查、资格比选、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衢州教育网、“三衢教育”微信公众号、高校就业网等发布招聘信息。公告发布之后,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箱投递简历(附件2),进行网上预报名(网报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0日)。招聘会现场接受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预报名的仍需进行现场报名。
(二)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地点1(校园外场地):
2022年11月11日9 :00-15:00
浙江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中心(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二楼厚德厅、小会议室:衢州一中、衢州二中、衢州中专、衢州市工程技术学校、衢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北京十一·电子科大衢州实验学校岗位;
二楼四海同心南厅: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岗位
2.时间地点2(校园内场地):
2022年11月12日9:30-12:30
浙江师范大学东门内网球场(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浙师大专场后,招录的岗位核减,后续将根据需要,视情赴其他高校开展招聘,时间地点待定,届时请关注“三衢教育”信息发布。
3.报名者需提交材料(含网上报名):
①填写《衢州市直公办学校外招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表》一式一份(附件3);
②身份证;
③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在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④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有则提供);
⑤学校盖章的成绩表;
⑥获奖证书;
⑦其他体现技能、特长及报名资格等的佐证材料。
网上报名提供扫描版,扫描件打包以“报考学校+报考学科岗位+姓名+学历+毕业学校”命名”;现场报名以上②-⑦项需审核原件并提供复印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需提供在读证明。)
(三)资格审查
各用人单位负责审核报名材料和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衢州市教育局和衢州学院在考试前对初审合格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招聘时报考者可按岗位同时与多所学校咨询交流,选择其中一所意向学校报考,不可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学校或岗位。
(四)资格比选
资格比选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在符合条件人选中,一般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个别因报名人数不足的紧缺岗位,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以按照实际资格审核合格人数入围面试。
(五)面试
面试时间一般为现场报名后两日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形式另行通知。面试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六)签订就业协议书
依据面试情况从高到低依次按1:1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放弃人员应签书面声明。
(七)体检考核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等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可在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工作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由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
(八)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按照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教职工准入查询,查询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聘用对象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如不能如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且不符合放宽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期限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前因人员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经人社部门核准后,不再递补。未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按相关规定不予续聘。
聘用手续办完后,符合人才引进条件享受人才待遇的需与学校签订约定为期五年的服务期协议,除国家法定规定外,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调离原单位。
四、有关要求
1.招聘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规范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考试对象、纪检组织人事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若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所列回避情形,应回避,不得参加本次招聘工作。
2.整个招聘过程,严格规范执行金华市及浙师大疫情防控要求,确保人员安全健康。
(1)浙师大校外人员进校参加招聘会防疫要求
11月12日进校参加“浙江省2023届高校毕业生师范类专场招聘会”人员需提供7天内行程、健康码绿码、核酸阴性证明等材料。要求:①近7天内无省外行程;②近7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③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④健康码绿码;⑤身体无感冒、发烧、咳嗽等症状;⑥无新冠肺炎相关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接触史。
(2)其他报名人员防疫要求
除11月12日入校时间外,其他报名(11月11日)、面试(根据通知)等人员进店请佩戴口罩、测温,扫“金华防疫码”,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近7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需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请及时关注金华市和浙师大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如遇疫情形势变化,防控要求有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不再另行公告。
附件:
1.衢州市直公办学校2023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聘计划表;
2.衢州市直公办学校赴南京招聘简历投递邮箱地址一览表;
3.衢州市直公办学校外招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表;
4.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
衢州市教育局
衢州学院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