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朝阳县农村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为加强朝阳县教师队伍建设,办人民满意教育,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文件精神和朝阳县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招聘农村小学教师80人,拟招聘农村初中教师20人。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如下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教学人员资格准入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2、户籍要求:具有朝阳县户籍的;非朝阳县户籍,但父母有一方或配偶为朝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职工的。
3、年龄要求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学教师岗位必须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其本科学段必须是师范生,研究生学历不限师范类。除小学语文、数学岗位以外,其他岗位要求以“2019年朝阳县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为准(点击下载)。
5、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小学教师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中学教师具备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6、已就业的,报名时需要持有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7、身体健康。
8、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正在被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侦查尚无结论以及其他不得报考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报考程序
(一)信息发布
2019年朝阳县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招聘公告、考试安排、考试成绩、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均在朝阳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0日-16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30)。
2、报名地点:朝阳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按中、小学分学科报名(报名费100元)。报名时报考者须携带以下材料(将2019年朝阳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登记表与其他复印件按顺序装订):
(1)2019年朝阳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登记表(点击下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没有报道证的提供就业通知书,报道证和就业通知书均没有的,由考生毕业高校或主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出具该毕业生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7)父母一方或配偶为朝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职工的非朝阳县户籍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父母或配偶单位证明材料。
4、通过资格审查后,核发准考证。
5、准考证领取时间以朝阳县政府网站公告为准。
6、准考证领取地点:朝阳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证报名,且只允许用有效身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本人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3、考生自报名至考试、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4、笔试开考比例为1:2。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相应调整招聘岗位计划。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闭卷考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3、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同时参加面试。岗位招聘计划与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人数之比未达到1:2的,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朝阳县政府网站公告。
2、面试形式、分值: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面试成绩最低控制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无面试资格,面试成绩低于60分无录用资格。
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计入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相应招聘学科总成绩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成绩再并列者,加试面试)。
考察合格人员由朝阳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成绩再并列者,加试面试)。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是否健全)。
六、岗位选择
报考同学段相同学科的考生在选择岗位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总成绩高者优先选择所报学科内的招聘学校,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依次类推。在确定工作岗位后出现个人弃权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空岗,不再补录。
七、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朝阳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疑义,最终确定聘用人员。
八、备案、签约
组织聘用人员统一填写《朝阳县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备案表》,报县人社局履行备案手续。同时组织招聘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聘用
聘用人员到岗后,由所在单位到朝阳县教育局、人社局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我县现行政策执行。聘任人员到岗后,五年内不得要求调动工作。
咨询电话:0421-8997083
朝阳县教育局
2019年12月3日
附件
2019年朝阳县公开招聘农村教师报名和资格审查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