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全日制毕业生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优秀教育人才需求,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教育系统招聘全日制优秀毕业生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中学事业编制教师10名,其中高中教师1名、初中教师9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2023年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全日制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西南大学等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等院校的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优秀应届毕业生,以及上述院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优秀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含2023年毕业及择业期内(2021、2022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优秀全日制毕业生(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三、招聘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专业排名前50%,获得校级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或取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荣誉称号须高于或等同于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校大学生标兵、优秀团干部)。
2.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获得校级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或取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荣誉称号须高于或等同于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校大学生标兵、优秀团干部)。
以上条件均须为最高学历就读期间取得。
四、相关待遇
1.符合我市住房补贴申请条件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500元、1500元、1000元住房补贴,保障期3年,按季度发放。上述人员在毕业后5年内,在我市购买普通商品房的,除继续按规定发放剩余住房补贴外,在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时,再一次性给予购房人10000元补贴(仅限一次)。国内“双一流”师范院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标准上浮10%。
2.通过在普通商品房开发项目中配建的形式,以低于市场销售价格,不定期面向具有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无房群体销售普通商品住房。
3.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租住我市人才公寓,享受每租满一年减免两个月租金优惠,优惠期3年。
4. 50周岁以下博士、硕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普通高校(含高职院校)毕业生,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由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父母可投靠落户。
五、咨询方式
招聘工作要求及程序等内容详见附件。
咨询电话:0411-82318103
咨询时间:2022年11月11日—11月18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附件:1.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区情介绍
2.2023年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全日制毕业生工作要求及程序
3.2023年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全日制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4.2023年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全日制毕业生报名表
大连市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市中山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