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大庆第一中学人才引进公告
经中共大庆市委、大庆市人民政府、大庆市教育局批准,大庆第一中学2023年将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22人。
岗位计划
高中语文教师1人
高中数学教师1人
高中英语教师1人
高中物理教师5人
高中化学教师1人
高中政治教师3人
高中地理教师1人
初中语文教师1人
初中数学教师1人
初中英语教师2人
初中物理教师3人
初中化学教师2人
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岗位条件
1.学历条件。符合以下六项条件之一:①引进范围高校Ⅰ、Ⅱ统招本科及以上;②引进范围高校Ⅲ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③国内其他师范类高校或非师范类高校的师范类专业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其中本科录取须为普通本科第一批次;④《2023年QS世界大学排名》全球前200名的国(境)外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驻大庆高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⑥2022年黑龙江省新一轮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年龄要求。本科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对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可按照证明或证书上的学段、任教学科报考相应岗位,签订聘用合同前必须取得并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的不予签订聘用合同。对在2021年、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疫情影响”标注为“是”),可按照成绩单中体现的学段、任教学科报名相应岗位,试用期内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若公告发布后,国家、省有新的相关要求,则按新要求执行)
4.能够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研究生学历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报名所使用的专业与学历必须一致。国(境)外高校报名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引进录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大庆市及所属县(区)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内)。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或被开除工作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未满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6.隐瞒情况、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或档案造假和存在其他问题的人员。
7.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引进范围高校名单、2023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学科建设高校及特色学科名单、人才引进专业目录
政策待遇
1.落实事业编制。
2.引进范围高校Ⅰ的统招博士研究生给予12万元安家费,引进范围高校Ⅰ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和引进范围高校Ⅱ的统招博士研究生,给予6万元安家费。
3.引进范围高校Ⅰ的统招本科毕业生和引进范围高校Ⅱ、Ⅲ的统招硕士研究生,给予3万元安家费。
4.《2023年QS世界大学排名》全球前200名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参照引进范围高校Ⅰ毕业生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5.对在大庆购房的,根据《关于实施若干人才政策暂行规定》《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庆市农民和人才购房优惠政策的实施意见》《大庆市拥抱新市民“五免”“六补”“七优”政策措施》《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给予购房补贴,每人仅可享受一次购房补贴政策。不同购房补贴政策不可同时享受。
6.引进人才试用期1年,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诚信协议书》,按程序兑现政策待遇资金。引进人才在大庆市工作三年内,提出调往市外或辞职,须退还50%已发政策待遇资金。
报名方法及引进程序
请应聘者扫描下面相应部门的二维码,填报信息并等待后续通知。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28日
高中部
初中部
高中部具体事宜请咨询韩老师,联系电话:18904899185
初中部具体事宜请咨询费老师,联系电话:15765975677
其他事宜
1.本次市属学校重点学科专业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报考者应诚信报名,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引才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
3.本公告由大庆第一中学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459-279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