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区教育局赴东北师范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南浔区教育发展需要,南浔区教育局下属学校拟赴东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1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招聘的11个岗位均为南浔区中心城镇学校教师事业编制,具体学科分布和专业要求如下:
序号 |
招聘学科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1 |
初中语文 |
1 |
人文教育、语文教育、汉语国际教育、华文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言教育、汉语言文学教育、对外汉语、古典文献、应用语言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和当代文学等 |
2 |
小学语文 |
5 |
人文教育、语文教育、汉语国际教育、华文教育、汉语言文学、语言学籍应用语言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学科教育(语文)、汉语言、对外汉语、中国语言文化、新闻传播学、文秘、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文艺学、小学教育、初等教育(汉语言文学方向)等 |
3 |
小学数学 |
3 |
数学、数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数学、数理基础理论、基础数学、应用数学、学科教育(数学)、初等教育(数学方向)、初等教育(理)、小学教育、教育学运筹学与控制论专业等 |
4 |
小学英语 |
1 |
英语、商务英语、应用英语、英语语言文学、学科教育(英语)、英语教育等 |
5 |
小学音乐 |
1 |
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等 |
合 计 |
11 |
—— |
三、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身体健康,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4.所学专业与招录岗位专业相对口,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具有相应的普通话证书;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2020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对象
高层次人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东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毕业的硕博士研究生,且本科为师范类的,户籍不限;
2.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博士研究生,且本科为“双一流”院校师范类,户籍不限;
3.东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毕业的本科师范类优秀毕业生,户籍不限。优秀毕业生具体指获得校(院)级及以上综合荣誉称号(具体指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或校级综合奖学金一等1次(二等2次)及以上或担任过校、院学团组织领导职务或班级主要职务(具体指校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正副部长;分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正部长;正班长、团支部书记)1年及以上且获得过校级综合三等奖学金1次及以上或高校(学院)师范生教学技能等业务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全省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等业务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以上“荣誉”、“奖学金”和“职务”均指学年度,如属“学期”则按1/2计。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现场报名
时间:2019年12月28日下午(星期六)13:00—16:30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
按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学科报考对应的岗位,填写附件1《南浔区教育局赴东北师范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还需准备:
1.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学历证明或毕业生推荐表(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
3.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申报语文岗位的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上述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区教育局招聘工作小组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原件校验后返还本人,各交1份复印件)。资审合格者进入面谈。
(三)面谈
资审通过后,组织现场面谈,面谈合格分为60分。根据面谈情况,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时间:2019年12月29日上午(星期日)9:00—12:00
2.地点: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
3.形式:以模拟上课形式进行,备课60分钟,上课10分钟。面试分为100分,面试分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体检、考察资格,面试成绩即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果有放弃,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与考察
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怀孕不能完成体检程序的,则推迟体检、考察。待公示无异议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资格保留1年。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均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公告
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后,确定为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建议名单。入选人才在“湖州·南浔”政府门户网站、南浔人力资源网、南浔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录用对象。
(七)选岗及录用
拟录用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挑选学校(具体岗位和时间,另行通知),并签订就业协议书。未按规定挑选岗位的视作自动放弃,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岗后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录用的毕业生于2020年8月正式报到,报到时毕业生应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入职后由招聘学校办理相关聘用入编手续。拟聘用人员在 2020 年 7 月底前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2020年12月31日前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见习期,办理入编手续。见习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策支持
设立购房补助。招聘后在南浔区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助50万元(分三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助25万元(分三年),全日制本科生补助10万元(分三年)。
六、咨询联系方式
南浔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72—3023575
七、监督电话
南浔区纪委监委驻南浔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0572—3090575
附件1:南浔区教育局赴东北师范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附件2:湖州市南浔区简介
南浔区教育局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