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
北京工商大学是北京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办学始于1950年,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北京轻工业学院与北京商学院合并,机械工业管理干部学院并入组建而成。现已发展成为以商科、轻工和食品为特色,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拥有阜成路和良乡两个校区,现有16个学院,1个教学部;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联合培养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9个。学校应用经济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和工商管理3个学科入选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建设名单。在2022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中,食品科学与工程、农学、生物工程学科榜上有名,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世界第12位;截至2023年3月,学校农业科学学科、化学学科、工程学科3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前1%,其中农业科学学科进入ESI前1.005‰,学校位居内地高校第189位,成为国内高校ESI排名进步最快大学。在USNews2023世界大学排行榜中位列国内高校第160位,学校的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3年学校计划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20个、辅导员岗位10个,招聘岗位信息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北京工商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团队精神、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身心健康;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任何不良记录。
(二)应聘专任教师岗位人员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辅导员岗位人员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者优先。
(三)应聘人员应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符合北京市当年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相关政策要求。
(四)招聘人员范围:
1.国内应届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且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毕业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同时要求2023年底前报到入职。非北京籍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要求和进京落户的条件,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硕士应届毕业生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学生集体户口)。
2.博士后出站人员:拟聘用前须为2023年全职脱产在站博士后,同时要求2023年底前达到设站单位出站要求、取得博士后证书、办结出站手续并报到入职,其中非北京籍博士后人员须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
3.留学归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就业落户条件,且回国后未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过就业报到手续,同时要求2023年底前能办理完就业落户手续并报到入职。报名辅导员岗位的留学归国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学生集体户口)。
(五)年龄要求:硕士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博士后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六)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要求。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应聘人员请访问北京工商大学招聘系统https://job.btbu.edu.cn,在线注册填写简历信息并申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联系方式中所留邮箱仅用于问题咨询,通过邮箱投递简历或其他途径投递简历报名均无效。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7日17点。
(二)资格审查与函选
1.专任教师岗位
学校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岗位要求、应聘人员专业和研究方向、代表性学术成果等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函选,以不超过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和试讲考察环节的人员名单,若符合条件的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则按照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
2.辅导员岗位
学校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等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函选,以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若符合条件的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则按照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
(三)考察
1.专任教师岗位
学校各招聘单位组织面试和试讲考察,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70分。每个岗位依据考察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进行排序推荐进入学校综合考察环节,若实际人数不足比例,以实际人数为准。
2.辅导员岗位
学校统一组织面试、笔试、实践考察,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面试和笔试均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以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依据综合成绩(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权重计算)由高到低,以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进入实践考察的人员。实践考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综合考察报告,给定实践考察意见,考察意见为通过的,进入学校综合考察环节。各环节若实际人数不足比例,以实际人数为准。
学校招聘工作小组对进入综合考察环节的人员进行考察。
面试、试讲、综合考察环节全程录像。
考察具体时间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学校将以官方网站(www.btbu.edu.cn)公告、电话、短信息等形式进行通知。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应聘相关材料不予退还。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心理素质测评
1.专任教师岗位
学校对进入综合考察的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
2.辅导员岗位
学校对进入笔试环节的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提请党委常委会进行审定。
(六)公示
学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体检
拟聘用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应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八)政审
学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主要涉及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内容。
体检结果符合要求、政审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学校为其办理相关接收手续。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四、其他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体检、政审及入职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学校可取消其拟聘资格。
(二)聘用及待遇:新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专任教师岗位一般聘用为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辅导员岗位一般聘用为管理九级,待遇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聘用到教师岗位的博士及博士后人员学校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学校与新聘用人员签订预聘期聘用合同,预聘期为3年,预聘期的岗位职责和任期目标请咨询相关学院(部),预聘期内完成任期目标的,学校与其签订续聘合同。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件、证书等相关材料。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考察或拟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四)北京工商大学2023年教师岗位公开招聘公告信息官方发布途径为:北京工商大学官方网站、北京工商大学招聘系统、北京工商大学官方微信、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五)北京工商大学2023年招聘信息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工商大学人事处所有。
五、联系方式
(一)教师岗位的岗位要求、岗位职责、学科和专业方向、预聘期任期目标等相关问题请咨询应聘学院(部)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二)学校招聘政策和安排等问题请咨询人事处。
联系人:龙老师、吕老师
联系电话:010-68984690、010-81355096
人事处招聘咨询邮箱:renshichu@btbu.edu.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33号北京工商大学人事处
北京工商大学人事处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