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迈实验中学附属小学是由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政府创办的一所公立学校,由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实行一体化管理。学校位于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北二环路南侧(学校面朝大海,向海图强;距环岛高铁老城镇站6公里,10分钟车程;距海口火车站15公里,20分钟车程;距海口美兰国际机场40公里,40分钟车程;距海口市政府19公里,30分钟车程)。学校占地52亩,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规划办学规模为36个教学班,学位1620个。
为将华迈实验中学附属小学打造成一所具有超前性、开放性、实验性、示范性的现代化窗口学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办学实际需要,华迈实验中学附属小学2023年拟面向全国招聘专任教师16人。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如某一学科人数没有招满,招聘指标可供其他学科使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
3.具有深厚的专业功底,表达能力强,能胜任学科教学及班主任工作;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一致;
7.普通话等级要求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需二级甲等及以上);
8.报考英语岗位需具有全国英语专业四级证书或大学英语六级证书;
9.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
10.符合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职业资格等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应届毕业的公费师范生及委培、定向生、澄迈县在编人员和尚未入编特岗教师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其他在编教师在报考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必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澄迈县人民政府官网、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和澄迈县华迈实验中学附属小学公众号统一发布公开招聘公告,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10日15:00。
3.报名要求及相关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学科岗位,注明学段。
(2)网上报名须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扫描材料
(3)报名材料:
①《2023年澄迈县华迈实验中学附属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1);
②近期免冠一寸彩照;
③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含正反面);
④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需同时提供本科及研究生证书);
⑤教师资格证;
⑥职称证(在职教师有则需提供);
⑦普通话等级证书(含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需二级甲等及以上);
⑧报考英语岗位需提供全国英语专业四级证书或大学英语六级证书;
⑨近五年县(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荣誉证书及获奖证书(有则提供);
⑩如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应届毕业生承诺书》(附件2,须下载并手写签名后扫描上传);
⑪海南省(除澄迈县外)在编中小学教师提供“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
⑫《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须下载并手写签名后扫描上传);
⑬考生在上传资格审查材料时一并上传10分钟视频(其中2分钟自我介绍和竞岗优势;8分钟微格课教学,教学内容考生自选决定;微格教学现场不能有其他人员在场,拍摄镜头要拍到考生及讲课板书)。 视频文件以报考学段+岗位+姓名命名(不上传视频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4.报名流程及要求
(1)报名需将华迈实验中学附属小学公开招聘教师
报名表等相关报名材料按顺序编号打包后,根据报名学科发送至相应邮箱:
语文学科2312607084@qq.com
数学学科21601590@qq.com
其他学科635586021@qq.com
并按要求将邮件命名为“姓名-应聘学段学科-毕业院校(专业)”;
(2)报名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发送报名材料,逾期报名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材料每人仅限投报1次,考生务必将报名材料核实无误后再进行投报,所有报名材料不允许进行补充。
(三)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简历筛选,按照招聘计划数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选。每个应聘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澄迈县人民政府官网、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和澄迈县华迈实验中学附属小学公众号公示。
(四)打印准考证
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澄迈县人民政府官网、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和澄迈县华迈实验中学附属小学公众号进行公布,同时发布打印准考证链接。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公告地点和时间进入笔试考场。
(五)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教学改革知识等。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17日,地点设在澄迈县华迈实验中学附属小学。
4.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出现并列第三名,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及格的不能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在澄迈县人民政府官网、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和澄迈县华迈实验中学附属小学公众号公示。
(七)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前,须按规定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澄迈县华迈实验中学附属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
5.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报考英语岗位需提供需提供全国英语专业四级证书或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则提供);
8.近五年县(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荣誉证书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则提供);
9.如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应届毕业生承诺书》一份(须下载并手写签名);
10.打印学信网毕业证书证明(带有二维码标示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11.海南省(除澄迈县外)在编中小学教师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同意报考证明须在报名日期之前取得;
12.诚信报考承诺书一份(须下载并手写签名)。
(八)面试
1.面试内容:试讲和答辩,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以及口头表达能力,侧重于教育教学实践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2.面试时间:(待定)
3.面试地点:澄迈县华迈实验中学附属小学。
考生应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准时参加面试。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九)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在澄迈县人民政府官网、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和澄迈县华迈实验中学附属小学公众号公布。
(十)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海南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实施细则》执行。体检的医院须是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天内申请复查,复检应另外选择更高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以复查结果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可按该职位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则该职位将相应减少计划招聘职数或取消。
(十一)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证书、证明文件的齐备情况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间另行通知。未能按时提供考核材料、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实际需要按该职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二)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聘职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澄迈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十三)聘用和办理入编手续
在公示期间,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予核准。经核准及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的,可办理相对应的聘用和入编手续。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的,后果自负。
聘用人员入编后服务期限最低为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工作期限内,必须在澄迈县教育系统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调离澄迈教育系统。
五、薪资及待遇
1.录用后由我县解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纳入我县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招聘录用者除正常享受国家和海南省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应该享受的一切工资以外,同时还享受我校的岗位工资、校内绩效工资和课后服务工资等。
2.奖励工资:在我县公办教师同类标准基础上增加20%的特殊奖励工资。
3.根据自己每学年的考核情况,享受政府每年发放的用于激励教师和管理团队的教育教学工作的师均1.5万元的校长基金。
4.工作期间提供一间免费使用的空调热水周转宿舍。
5.教师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前5年,在每个学年度考核后按考核结果分等次发放,考核结果未达到称职的不发放。每学年补贴标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考核优秀的3万元、称职的2万元。前5年内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合同后不再发给教师补贴。
6.安家费:招聘录用者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后且签约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5年),如果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发放25万元安家费;如果是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发放30万元安家费。若服务期少于5年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已发的安家费按每少服务1年退还1/5计算金额退还给发放部门。发放安家费后,将不再重复享受我县其他引进人才政策中的安家费、岗位津贴和购房补贴。
六、纪律监督
(一)在招考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在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不正之风现象。
监督举报电话:0898——67620580;
报名咨询电话:15308987990(姜老师)。
附件1华迈实验中学附属小学2023年教师招聘报名表.docx
澄迈县华迈实验中学附属小学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