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涟源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市工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根据《涟源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实施办法》(涟教发〔2023〕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市工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编制、岗位需求等实际情况,拟面向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开选调职业中专教师18名、初中教师71名、小学教师85名,现就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统一考试,职业中专教师、涟源市长郡蓝田中学初中体育教师、涟源市第二小学音乐教师定校定岗,其他中小学教师自主选岗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岗位计划
拟选调职业中专和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共174名,其中职业中专教师18名、初中教师71名、小学教师85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选调对象
我市符合选调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四、选调条件和要求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报名时任教学段与选调岗位相符。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师若在初中和小学都任了课,可以任选一个学段报考。在职跟班学习、挂职人员,报名的学段与之前所在学校任教学段一致。报考职业中专岗位不受学段限制。
(三)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或专业技术职称证学科有一项相符。其中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小学教育、初等教育或全科教育的可报考小学阶段任一学科岗位。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科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的,可以报考科学教学岗位;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音乐类的,可以报考音乐教学岗位;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体育类的,可以报考体育教学岗位。
(四)报考小学岗位的教师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教师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报考职业中专教师岗位的教师应具有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机械加工教学岗位报考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等相关专业;物流管理教学岗位报考专业为物流管理、物流工程、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学前教育教学岗位报考专业为学前教育等相关专业。其他岗位所学专业、专业技术职称证学科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有一项与报考岗位相符。
(五)报考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普通话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六)在农村学校最低工作年限规定:
我市公开招聘教师、“特岗”教师最低工作年限为满5年、4年;乡村学校教师评定为特级教师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服务满5年,基层中小学中级教师职称的服务期限为4年,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的服务期限为5年,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的服务期限为6年;通过资深乡村教师职称制度取得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原则上退休前不再调离学校工作;政策性安置到农村学校工作的退役士兵须服务满5年;定向培养教师在农村学校工作须达到协议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涟源市外调入教师在原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的,参照我市同类别教师最低工作年限规定执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考核有未达到合格等次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人员。
五、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采取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选岗、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和“涟源教育”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涟源市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必须本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到现场报名,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
3.报名步骤:
(1)报名前扫描报名表上的“报名信息登记”二维码,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要与报名时提交的纸质报名表内容一致);(2)报名时持报名表到报名处报名,并提交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复印件;(3)填写报名花名册。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步骤,视为无效报名。
4.具体要求:
(1)报考人员分学段按学科报名(报考职业中专的岗位、市长郡蓝田中学初中体育岗位、市第二小学音乐岗位定校定岗),报考其他岗位的分学段按学科报名(不定校)。每名报考人员在本公告公布的岗位中只能选择一个学段的一个学科岗位报考,且一经填报,不得更改,同时报考两个或两个以上岗位的视为无效,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时按以下顺序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和相关资料审验:①《2023年涟源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市工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②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半身照片3张(粘贴在报名表上);③毕业证;④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⑤教师资格证(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⑥专业技术资格证;⑦普通话等级证;⑧《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表中“单位审查意见”栏由所在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或市属学校主要负责人审查后签署“情况属实,同意报考”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所有提交的复印件均须由所在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或市属学校主要负责人审查后签署“复印属实”并签名加盖公章。
5.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8月1日。报考人员凭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涟源市教育局人事教育股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笔试
1.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量120分钟。
2.笔试内容:
①职业中专语文、数学、英语、思政学科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科目的普通高中通用教材内容,其他学科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科目的职业中专通用教材内容。
②初中岗位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科目的初中和高中通用教材内容。
③小学岗位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科目的小学和初中通用教材内容。
④所有选调的美术、计算机岗位每个学科笔试均分别为同一套试卷;音乐岗位笔试分为音乐公共、舞蹈试卷(其中报考市第二小学音乐岗位考试内容为舞蹈方向专业知识,其他音乐岗位考试内容为音乐学科专业知识);体育岗位笔试分为体育公共、篮球试卷(其中报考市长郡蓝田初中体育岗位考试内容为篮球方向专业知识,其他体育岗位考试内容为体育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科目的小学、初中和高中通用教材内容。
⑤所有学段学科如湖南省无通用教材,笔试内容为该岗位对应的学科专业知识。
⑥如湖南省现行相应科目的通用教材内容较少,笔试内容可拓展到该岗位对应的学科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初定8月2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4.笔试成绩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和“涟源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四)资格复审
根据各报考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选调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最后一名拟选调对象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拟选调对象:①学历层次高者;②实际教龄长者;③年龄大者(以档案年龄为准);④两地分居(夫妻一方在城区或三办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如还相同,提交涟源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市工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由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等相关部门对拟选调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选调资格条件、遵纪守法、廉政情况等内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拟选调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名单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和“涟源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五)选岗
资格复审合格后,职业中专定校定岗,市长郡蓝田中学初中体育、市第二小学小学音乐定校定岗,其他岗位拟选调人员分学段学科岗位参加选岗,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选调人员自主选择任教学校。未在选岗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选岗,视为自动放弃。如自动放弃选岗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上述资格复审办法确定拟选调对象,在剩余岗位内选岗。
(六)公示
拟选调对象选定岗位后,拟选调对象名单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和“涟源教育”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发现、举报且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或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选调资格,从相应岗位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递补总数不超过2次;公示期后出现上述情况的,取消拟选调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教师凭调令与原单位办理好工作、住房等交接手续后,方可到新单位报到上班,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选调教师原则上聘用到选调学校对应学段、学科和岗位,若选调学校对应岗位无职数,则高职低聘,如不服从则取消选调资格,退回原单位,该岗位不递补。一经聘用,在所聘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得少于5年。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过程中笔试、资格复审等各阶段时间安排及相关通知、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和“涟源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告,报考人员需及时查看网站。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及时参加选调工作相关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需主动告知涟源市教育局人事教育股。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拟聘人员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未到选调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如拟聘对象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本市的选调考试。
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选调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等要真实准确齐全,不得弄虚作假。凡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要严格把好审查关,认真审查报考人员证件、资格和资料,确保其真实、准确,慎重签署审查意见,不符合条件的不得签署“情况属实同意报考”意见。如单位在审查过程中不负责任、弄虚作假,将追究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三)回避制度参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八、本公告由涟源市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涟源市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0738-4451826)
举报电话:涟源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0738-4451178)
附件:
1.2023年涟源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市工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2.2023年涟源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市工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docx
涟源市教育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