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县城学校2023年公开选调县内外在编在职教师公告
根据屏山县县城学校教育发展需要,经研究,需面向县内外公开选调在编在职教师充实到教师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及岗位
宜宾市三中屏山县岷江实验中学校:43名(县内39名、县外4名)。
屏山县金江初级中学校:6名。
屏山县谢家坝小学校:28名。
宜宾市中山街小学屏山学校:5名。
屏山县君山路小学校:8名。
屏山县棠外实验幼儿园:10名。
各选调岗位详见《屏山县县城学校2023年公开选调县内外在编在职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规范操作、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选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对象及范围
1.屏山县内的在编在职教师(县城学校在编教师除外),共77名。
2.面向屏山县内的屏山镇(含鸭池)、新安镇、书楼镇定向选调,共19名。
3.屏山县外的在编在职教师,共4名。
4.已入围宜宾市三中屏山县岷江实验中学校2023年6月选调的教师不得报考。
具体岗位详见《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选调人员在编制学校最低服务期已满。
2.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规范。
(3)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具有与设置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度考核结果近三年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须从事与选调学段和学科相一致的教学工作至少3年。
(5)幼教、小学、初中语文学科需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二级乙等及以上。
(6)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县内定向选调除外)。
①近五年获得市级党委或人民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市级拔尖人才、优秀人才示范岗、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名师、名校长、优秀教师、优秀青年教师、优秀乡村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
②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③近五年市级赛课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及省级赛课获奖者。
(7)具备相应选调岗位要求的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表》)。
(8)年龄、工作经历、任教学科年限、服务期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例:“年龄:40周岁及以下”,指截至2023年8月31日未满41周岁,以此类推)。县内单设中学、乡镇中心学校副校级及以上干部人员报名须经县教育体育局同意后方可报考。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有违反有关规定,与岗位不相称的行为、习惯等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四、开考比例
选调岗位最低开考比例1:2,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数为准。未达到相应比例的,调减相应岗位名额或取消该选调岗位。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所有考生限报1个岗位(详见《岗位表》)。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8日9:00一12:00,14:30一17:00。
(2)报名地点:各选调学校。
(3)报名需交验以下材料:
①资格材料复印件:《屏山县县城学校2023年公开选调县内外在编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县内)》或《屏山县县城学校2023年公开选调县内外在编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县外)》→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近3年(不含2022-2023学年)任教、学段学科和年限材料→职称资格证→聘用合同(续聘合同)。(补充说明:1.县内报考用《附件2》,经所在编制单位核实,在编制单位意见栏注明“上述内容属实、同意报考”,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县外报考用《附件3》,经所在编制单位核实,在编制单位意见栏注明“上述内容属实、同意报考”,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县教育主管行政部门签字同意加盖公章。3.任教学段、学科和年限材料:提供能证明从事与选调岗位教学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可自选1至2种材料,如每学年的年度考核表、教学质量奖文件、获奖证书或文件等。)
②业绩材料复印件:《屏山县县城学校2023年公开选调县内外在编在职教师业绩考核评分表》(附件4)→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县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奖→获优秀的年度考核表(确认备案表)→骨干教师(文件或证书)→民族乡镇工作经历(聘用合同或续聘合同或教学质量奖文件)。
③相关证书原件。报名时均须交验所有证件和证书原件。
④一寸近期免冠蓝底证件照片1张。背后写上姓名和报考岗位名称。
由学校出具的材料须签注经办人姓名、时间、盖公章,多页材料须盖骑缝章。凭提供材料审查资格,报名时间截止不再补收材料。经报名工作人员资格初审合格签字确认后予以登记报名。
2.资格审查
由县教育体育局和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选调考核
选调考核采用面试(试讲)+业绩考核(具体内容见公告)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导,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县教育体育局牵头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7月22日(暂定,具体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内容和形式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每个选调岗位公布的教材中随机抽取(由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现场提供)。试讲准备时间15分钟,模拟课堂教学10分钟。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选调环节。
3.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7名面试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评委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迟到、弃考考生面试成绩计零分。
4.总成绩计算方法
选调总成绩=面试成绩分×85%+业绩考核成绩分×15%。
5.选调总成绩公示3天。若因个人原因放弃选调的,必须由本人在公示日期截止前亲自将书面的《放弃选调承诺书》递交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训股,同时纳入考试诚信名录,5年内不得报考县城选调和流动。
六、体检、考核、递补、公示及聘用
(一)县外考调人员
1.体检。根据选调名额,按选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若选调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以“面试成绩分,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面试成绩总分,面试最高分、面试次高分分数及个数”按从高到低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0年修订后意见)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2.考核。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3.递补。因体检、综合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岗位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4.公示。
(1)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5.办理调动手续。公示结束后,拟选调人员于2023年8月30日前按规定程序办理完调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6.聘用。县外选调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到岗,且须在规定限期内按现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根据选调学校岗位竞聘方案,参加岗位竞聘。
(二)县内考调人员
1.确定拟选调人员。根据选调名额,按选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若选调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以“面试成绩分,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面试成绩总分,面试最高分、面试次高分分数及个数”按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拟选调人员。
2.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取消选调资格或办理聘用手续前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按选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拟选调人员一律不得放弃聘用资格。
3.聘用。按现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根据选调学校岗位竞聘方案,参加岗位竞聘。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选调参照人事考试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参加面试的各类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离岗位,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在面试工作中无论是考官、工作人员或考生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川人发〔2003〕56号)等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上公告,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若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报考相关信息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屏山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bps.gov.cn/)和“屏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本方案由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0831-5722272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5629365
监督电话:屏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31-5721610
十、相关附件
附件:1.屏山县县城学校2023年公开选调县内外在编在职教师岗位表
2.屏山县县城学校2023年公开选调县内外在编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县内)
3.屏山县县城学校2023年公开选调县内外在编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县外)
4.屏山县县城学校2023年公开选调县内外在编在职教师业绩考核评分表
5.屏山县县城学校2023年公开选调县内外在编在职教师考核教材范围
6.屏山县县城学校2023年公开选调县内外在编在职教师业绩考核计分办法
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