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现就招聘2023年秋季见习岗位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100名)
中专10名(中专语文3名,中专数学4名,中专其他岗位3名),初中20名,小学50名,幼儿园20名(中专、初中、幼儿园剩余职数可转至小学职数招聘)。
二、招聘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
2.身体健康,男女不限;
3.年龄在24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须2022、2023年全日制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不限,具有报考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5.曾担任过见习岗位、或有参保和工商登记的大学生不得报名;
6.需在教育系统公立学校见习满一年(见习期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三、待遇
待遇按照见习岗位有关规定执行,每月工资小学、幼儿园不低于1800元,初中不低于1900元,中专不低于2000元(含上级有关部门补贴1610*0.8=1288元),单位不提供食宿(有条件的学校可安排住宿)。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见习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2.报名地点:龙南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城控集团三楼),联系电话:0797-3559575。
3.报名提交的证件和材料:
(1)考生提供身份证(或社保卡)、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2)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
(3)现场填写《报名汇总表》。
(二)考试
1.考试时间:2023年8月27日上午7:30开始
2.考试方式:面试(考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参加面试)
3.考试地点:龙南四中鲲鹏楼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入闱人员必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为《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体检费用由医院统一按规定收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者,接体检报告七天内须向招聘方提出书面复检申请或招聘方根据体检报告认为存在疑似问题,可以组织考生进行二次体检,二次体检不合格者,不再接受复检。体检时间2023年8月28-3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岗位安排
1.中专入闱人员直接分配到中专,其他学段入闱见习岗位人员根据各初中、小学、幼儿园设岗情况按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择岗位。
2.选岗时间:2023年8月28日下午14:30。
3.选岗地点:龙南教科体局五楼会议室。
(五)签订见习岗位协议书
体检合格后,由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与选岗学校签订见习岗位协议书,并报市就业创业部门备案。如招聘职数内有弃权人员,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聘。
五、其他
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
龙南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