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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教师招聘简章(赴华中师范大学)

时间:2019-09-07 23:28:14 点击:

2018年苏州市吴江区赴华中师范大学选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拓宽教师补充渠道,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优秀应届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赴华中师范大学选聘2018届学前教育专业优秀毕业生20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校纪处分;

3.选聘对象为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具有相应学位,并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已经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成绩合格。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3日后出生);

7.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

8.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报考岗位(见附件)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⑴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⑵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⑶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11.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属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报考该岗位。

二、选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18年苏州市吴江区赴华中师范大学选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三、选聘程序及方法

(一)宣传发动

1.时间:2018年1月8日—1月13日;

2.宣传方式: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就业网站。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时间:1月13日18:00-18:30政策解读、报名,1月14日综合能力素质评价、面试。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A107/109

学科:学前教育

报名所需材料:

(1)苏州市吴江区赴华中师范大学选聘教师报名表

(2)个人简历

(3)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空白)

(5)研究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章)

(7)教师资格证书(或参加国考的成绩证明)

(8)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⑶~⑻项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校验后返还本人。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优秀应届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者情况进行综合能力素质分析评价,综合能力素质分析评价达到总分60%及以上的,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综合能力素质评价合格人数不满岗位招聘数3倍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由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通知。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

报名时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须在面试前交验原件接受资格复审。报名者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在任一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报考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

面试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校内(具体时间地点现场报名时通知)。

七、体检、考核、公示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成绩按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名单、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公布在面试点。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进行,体检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选聘职位要求,统一组织实施考核(政审)。考核合格后在“中国吴江”网站(http://www.zgwj.gov.cn/)“文化教育”栏目公示7天,因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或录用过程中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专业类别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八、录用及管理

经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发放《录用通知书》,工作单位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录用通知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新录用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为苏州市吴江区事业编制学校教师;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自谋职业。

新录用人员为非本区户籍在本区无住房的,根据区相关人才政策给予适当租房补贴。

咨询电话:0512-63981953,63981951,63981982。

本简章由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优秀应届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018年苏州市吴江区赴华中师范大学选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

公开选聘优秀应届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01月08日

附件:2018年苏州市吴江区赴华中师范大学选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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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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