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揭东区第一初级中学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揭阳市揭东区第一初级中学教师资源配置,调整学校教师学科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揭阳市中小学校公开选聘15名教育教学能力较强的在编在岗教师充实到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及岗位要求相匹配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 |
小学 语文 |
小学 数学 |
小学 英语 |
初中 语文 |
初中 数学 |
初中 英语 |
初中 化学 |
合计 |
人数 |
4 |
3 |
1 |
2 |
2 |
2 |
1 |
15 |
三、选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应聘人员须为揭阳市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四)报考人员须近5年来有2年从事报考岗位的相应学科教学经历。
(五)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需具备小学、初中或高中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应聘初中教师岗位的须具备初中或高中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六)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选聘岗位的工作。
(七)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3日以后出生)。
(八)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一)从外县(区)调入的教师,在揭阳市揭东区教育系统入编未满三年的;公开招聘的教师,在揭阳市揭东区教育系统入编未满五年的(按大年减小年方式计算)。
(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
(三)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司法机关侦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本人于2024年7月8日至7月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到揭阳市揭东区第一初级中学体育馆参加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所有选聘岗位不得兼报。
2.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审核
(1)《揭阳市揭东区第一初级中学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人员自行在学信网上下载打印一份)。
(4)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白底彩色相片1张。
(7)提供个人征信报告(须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到人民银行各网点打印一份)。
3.领取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7月12日上午9:00-11:30到揭阳市揭东区第一初级中学明德楼四楼408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视同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4.报考注意事项
(1)提交的证书原件现场查验后退回。
(2)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选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7月13日上午9:00-10:30。
(2)笔试内容:教育公共知识。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4)考试时间为90分钟。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将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上公布。
(6)根据岗位选聘人数按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同一岗位入围最后一名分数出现多人并列的则按笔试试卷成绩第一题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人选;若再出现相同,则按第二题依次类推;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主要通过试讲的形式了解应聘人员的学科专业素养、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职业道德等方面情况。试讲内容为与应聘岗位相关课程内容(应聘人员根据考场提供的教材进行备课,限时30分钟)。面试时长为每人不超过15分钟。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的取消选聘资格,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4)面试人选凭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每名应聘人员面试后,以书面的方式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该应聘人员。
3.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三)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选聘岗位人数等额的体检人员。
2.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主要内容包括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公告及选聘岗位要求。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考察人选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供考察所需的档案或有关证明、证件的,取消应聘资格。考察合格的人员列为拟聘用人选。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阶段因应聘者自动放弃选聘或出现选聘人数缺额的,所缺名额在同一岗位应聘成绩合格者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网址:http://www.jiedong.gov.cn/bmpd/jysjdqjyj/index.html。)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实,取消其选聘资格,由此产生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调动及聘用等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后”均包括本级基数。
(二)严肃公开选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三)本次选聘的相关通知、公示请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上查询。网址:http://www.jiedong.gov.cn/bmpd/jysjdqjyj/index.html。
(四)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揭阳市揭东区教师选聘考试命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五)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请妥善保管。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63-3264640。
监督举报电话: 0663-3268614。
附件:揭阳市揭东区第一初级中学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doc
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