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教育局核定批准,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临时聘用教师4人。
一、招聘岗位
二、招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学生,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身心健康,男女不限。
2.具备拟招用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年龄必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与报名学科相关的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二乙及以上,职高语文学科须二甲及以上);
3.其他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
4.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5.有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1.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
2.煽动、组织、参与非法上访,或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4.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5.道德品行低劣,影响较坏,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
6.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8日—8月22日。
2.报名材料
报名表(附件1)、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地址页+本人信息页)、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职称证书(如有请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等照片或pdf扫描件。
3.报名方式
请将报名材料以“姓名+具体岗位+手机号码”打包命名,发至指定邮箱554017209@qq.com。联系人:吴老师,电话:15825547761。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资格不符、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五、考试
考试由学校在区教育局指导下组织实施执行。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联合审查、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
体检及考察由学校组织实施,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体检及考察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联合审查由区人力社保局联合纪检、公检法、城建(防违控违)和信访等部门开展。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以及在录用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由学校及主管部门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招用
对拟招用人员在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办理招聘录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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