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关于2020年度引进县外莒县籍优秀教师和骨干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莒县县委、莒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莒县引进和扶持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发展办法〉的通知》(莒发〔2015〕13号)、《关于印发〈莒县万名大学生安莒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莒发〔2018〕21号)和中共莒县县委办公室、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县教育创新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莒办发〔2016〕20号)精神,决定2020年面向县外莒县籍优秀教师和骨干教师引进部分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县外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三年及以上;
4.试用期满后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现工作单位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调出;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莒县籍(指出生地或籍贯为莒县)或配偶在莒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作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5日以后出生),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5日以后出生)。其他志愿来我县任教的教师,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5日以后出生),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5日以后出生),同时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县级及以上特级教师、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
②近5年获得本专业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或教学新秀等业务称号的;
③近5年获得本专业县级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举行县级及以上公开课(教研机构颁发)的。
9.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近5年获得本专业市级及以上业务称号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等特别优秀或特别急需紧缺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引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12名。其中,中学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小学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每学段学科计划各1名。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引进计划数比例应达到1:1。对合格人数达不到引进计划1:1比例的岗位,将计划调整到其他学段学科,按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循环加1的顺序调剂。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形式进行。
申请人到莒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山东省莒县引进县外莒县籍优秀教师和骨干教师申请表》(见附件),按填表要求如实、详细填写信息,将《申请表》、由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用人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的调动证明等材料,于7月15日前以扫描件的形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jxjyjrsk@rz.shandong.cn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由莒县教育和体育局成立初审小组,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初审合格后,申请人现场提交网上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四、面试
面试采取模拟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内容为申报学科相关内容。模拟讲课共75分钟,其中备课时间60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申请人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对获得的荣誉,实行附加分:
1.教学成果:国家级公开课、优质课一等奖,每项计2分(国家级优质课二、三等奖分别计1.8、1.5分);省公开课、优质课一等奖,每项计1.5分(省优质课二、三等奖分别计1.2、1分);市公开课、优质课一等奖,每项计1分(市优质课二、三等奖分别计0.8、0.5分),县级减半计分。只提报最高项,不累计加分。
2.业务称号:荣获教学能手、骨干教师、教学新秀等业务称号的,国家级计2分,省级计1.5分,市级计1分,县级计0.5分。只提报最高项,不累计加分。
3.荣誉称号:荣获特级教师、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国家级计2分,省级计1.5分,市级计1分,县级计0.5分。只提报最高项,不累计加分。
面试成绩加附加分成绩,为面试总成绩。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
根据申请人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学段学科引进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
由莒县县委组织部、莒县县委编办、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莒县教育和体育局抽调人员,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方式,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所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核。考察对象应配合考察工作小组,协调调取、查阅个人档案,超过一个月无法调取、查阅档案的,取消引进资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考察对象档案基本信息涂改、造假、重要材料和信息不一致的,取消引进资格。
2.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拟引进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中依次等额递补,岗位无递补人选的,引进计划按上述规定进行顺序调剂。递补和调剂结束后,按上述程序进行考察和体检。
六、公示和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莒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工作小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引进手续,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
引进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并签订服务协议,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附件:山东省莒县引进县外莒县籍优秀教师和骨干教师申请表
中共莒县县委组织部中共莒县县委编办
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莒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