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中学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中学创建于1911年2月,百年名校,历史辉煌。学校地处顺德大良中心城区,校园环境优美,设备先进,是首批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佛山市卓越高中创建学校。
2018年12月18日,顺德第一中学教育集团正式成立,集团以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中学为总校,成员校包括顺德区第一中学外国语学校(区属公办标杆学校)、顺德区容桂实验学校(民办)、顺德本真未来学校(原顺德一中附小,民办)、顺德区京师励耘实验学校(区属民办标杆学校)。集团集小学、初中、高中优质教育于一体,是顺德区首个基础教育集团。
位于顺德高新区的顺德一中南校区将于2020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南校区办学规模为高中24个班,初中48个班,可提供3600个优质学位。
顺德第一中学教育集团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特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热忱欢迎仁人志士加盟,共襄盛举。
一、引进对象
1.《顺德区高层次教育人才确认办法》分类中的“一类人才”、“二类人才”、“三类人才”、“四类人才”、“五类人才”(人才分类条件见附件1)。
2.《佛山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分类中的“国家级基础教育杰出人才”、“省级基础教育领军人才”、“市级基础教育“三名”人才”(人才分类条件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2.职业能力: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深厚的学科知识或专业技能功底;近5年来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在国内、省内或一定领域内具有领军、示范作用。
3.教师资格: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属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引进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一经聘用,必须在引入后1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佛山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需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年龄:符合我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分类中的“一类人才”、“二类人才”、“三类人才”、“四类人才”条件的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符合“一类人才”、“二类人才”条件的人员,根据需要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符合“五类人才”条件的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属柔性引进的人员,原则上年龄应在70周岁以下。基础教育国家级杰出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地市级“三名”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5.学历: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引进人才所学专业与聘用岗位专业要求相符。
6.身体状况: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三、引进岗位需求
计划引进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信息等各学科高层次人才。
四、岗位待遇
编制内引进的高层次人员享受我区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以及有关市、区高层次人才政策待遇,详情请电询。
五、应聘办法
1.应聘者请将相关资格证书、学历证、身份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业绩成果证明材料等电子版及简历(并附家庭主要成员情况,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发至我校电子邮箱。
2.我校对应聘材料进行筛选,择优通知参加顺德区统一面试。
六、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大良南国东路顺德区第一中学
电子邮箱:sdyzbgs@163.com
邮编:528300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0757-22912805
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中学
2020年5月27日
附件1:
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有关条件
一、引进基本条件
(一)顺德区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2.职业能力: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深厚的学科知识或专业技能功底;近5年来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在国内、省内或一定领域内具有领军、示范作用。
3.教师资格: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属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引进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一经聘用,必须在引入后1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4.年龄:符合我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分类中的“一类人才”、“二类人才”、“三类人才”、“四类人才”条件的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符合“一类人才”、“二类人才”条件的人员,根据需要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符合“五类人才”条件的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属柔性引进的人员,原则上年龄应在70周岁以下。
5.学历: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特殊教育学校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属于特殊教育专业的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他专业的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引进人才担任教师或教研员岗位工作的,所学专业与聘用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引进人才担任单位行政管理岗位工作的,对其所学专业是否作出要求由区、镇(街道)教育局、单位按管理权限决定。
6.身体状况: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二)佛山市基本条件。
1.师德高尚,甘于奉献,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强烈的敬业精神。
2.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具体年龄要求如下:基础教育国家级杰出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地市级“三名”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人才分类
1.一类人才。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属“一类人才”: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2)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前两位完成人;
(3)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首席科学家;
(4)国家“863”、“973”重大科研项目主持人;
(5)经认定或评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2.二类人才。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属“二类人才”: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
(2)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创新科研团队、领军人才入选者,“国家特支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
(3)长江学者成就奖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
(4)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5)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全国技术能手;
(6)经认定或评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3.三类人才。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属“三类人才”:
(1)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2)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
(3)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
(4)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特级教师,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已认定的省教育家、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奥林匹克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教师;
(5)“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入选者(且项目通过结题验收);
(6)经认定或评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4.四类人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于“四类人才”:
(1)省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
(2)省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领衔人,省技术能手,曾获全国冠军的教学骨干、全国冠军的教练,全国中学生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教师,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指导教师;
(3)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
(4)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5)经认定或评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5.五类人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于“五类人才”:
(1)省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
(2)已认定的地市级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首席教师,已认定的顺德区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首席教师;
(3)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承担过地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地市级以上奖励的技能人才;
(4)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5)取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才;
(6)经认定或评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二)佛山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分类。
1.国家级基础教育杰出人才。
(1)国家“特支计划”教学名师;
(2)在基础教育教学、管理和教研科研等领域取得国家级突出成绩、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获得者;
(3)国家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金牌教练,近年来多次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得一等奖以上者。
2.省级基础教育领军人才。
(1)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特支计划”教学名师;
(2)已获认定的省级教育家、名师、名校长,有突出贡献高层次人才、杰出专家等省级高层次人才称号获得者;
(3)居全省领先水平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中小学教师、教研、科研和信息技术、电教等教育工作者,居全省领先水平的省特级教师;
(4)省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领衔人,省技术能手。
3.市级基础教育“三名”人才。
(1)近年来获认定的、在基础教育教学、管理和教研科研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地市级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
(2)近年来获认定的、在基础教育教学、管理和教研科研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地市级首席教师、功勋教师、杰出教师或人才、教育家等高层次人才称号获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