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高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满足新办校、增班增生校迫切的师资需求,提升全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经福州高新区管委会研定,2020年福州高新区拟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及工作人员384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人数
384人(具体岗位附后)。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7.本公告所列岗位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证件(书)、证明材料等,必须在现场报名前取得,对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的考生准予报名,但教师资格证必须在报到前取得,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录取资格;
8.原则上优先2020年应届毕业生。
(二)除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初中教师(含中职教师):
(1)报考条件和对象:
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的尚未就业的或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的考生。
(2)专业要求:
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志愿专业对口。
2.小学教师(含特教教师)
(1)报考条件和对象:
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就业的或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的考生。
(2)专业要求:
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按学科方向参加本学科招考。以下岗位同时允许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
①小学语文学科除相应专业外,还允许政教、历史及人文教育(历史学科方向)等文科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②小学数学学科除相应专业外,还允许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专业毕业生报考。
3.幼儿教育教师
普通学前教育、音乐、舞蹈、美术、艺术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就业的或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的考生。
4.工作人员(档案管理、行政职员、财务人员)
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2年(含)以上相应岗位工作经验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的考生(档案管理岗位中档案管理、档案学专业无需工作经验,财务人员要求学校相应岗位工作经验),同时须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档案管理岗位中档案管理、档案学专业无需教师资格证,财务人员要求具备会计证)。
5、返聘退休教师
国内中小学、进修院校、教科研机构的退休教师,并获得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原则上应具有相应学科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一定年限相应学科的教学经验,男性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女性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能够承担学科教学和其他教育教学工作。
6、福州高新区临聘教师转编外合同教师
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3年(含)以上我区学校相应岗位工作经历,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由福州高新区临聘学校推荐。
三、招聘办法
(一)通过现场报名并审核材料,地点:福州高新区实验小学(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创意路9号),报名时间:8月17日至20日。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时间 日期 |
8月17日 |
8月18日 |
8月19日 |
8月20日 |
上 午 9:00-11:40 |
小学(语、数、英) |
中学招聘相应学科 |
幼教(编外合同) |
特教、档案管理、行政职员、财务人员 |
下 午 2:30-5:30 |
小学(科学、美术、体育、信息、音乐) |
福州高新区临聘教师转编外合同 |
幼教(编外合同) |
返聘退休教师 |
(二)编外教师岗位(除特教学科岗位)按照今年全省统一笔试成绩(折成百分制)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编外特教学科岗位、编外工作人员岗位(档案管理、行政职员、财务人员)、返聘退休教师岗位及临时聘用教师转编外合同教师岗位无需笔试成绩,通过现场报名并经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均可进入面试考核。面试由福州高新区教育与卫生健康局委托相关部门组织。
(三)面试资格现场报名和审核材料要求。
编外合同教师岗位(除特教学科岗位)提交材料:1.面试资格审核表(见附件);2.材料清单(见附件)3.笔试准考证;4.省统一笔试成绩单(网上打印的成绩单,jszk.eeafj.cn);5.毕业证书;6.报到证(用人单位未签章或提供已签章报到证并提供解除证明);7.就业推荐表;8.就业协议书(填写姓名、高校盖章,用人单位未签章或提供已签章并提供解除证明);9.普通话等级证书;10.教师资格证书;11.身份证。5-11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分别按顺序叠放。
编外特教学科岗位和编外工作人员岗位(档案管理、行政职员、财务人员)提交材料:1.面试资格审核表(见附件);2.材料清单(见附件);3.毕业证书;4.报到证;5.就业推荐表;6.就业协议书;7.普通话等级证书;8.教师资格证书(档案管理、档案学专业不需要提供,财务人员提供会计证);9.身份证;10、工作经验和解聘离职等证明材料。3-10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分别按顺序叠放。
返聘退休教师岗位提交材料:1、面试资格审核表(见附件,无需面试);2、毕业证书;3、教师资格证书;4、身份证;5、职称证书(件)等证明材料;6、曾任教学校、学科工作经验等证明材料;7、体检报告(体检时间为近6个月)。1-7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分别按顺序叠放。
临时聘用教师转编外合同教师岗位提交材料:1、面试资格审核表(见附件,无需面试);2、毕业证书;3、教师资格证书;4、身份证;5、福州高新区临聘学校推荐信及工作年限证明(附学校近三年工资流水清单并加盖公章)。1-5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分别按顺序叠放。
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编外教师岗位(除特教学科岗位)录取成绩按参加全省统一招考的考生笔试成绩(百分制)的50%、面试成绩(百分制)的50%合成的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末位同分的,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聘用人选,笔试成绩再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专业知识科目分数高者确定为聘用人选);编外特教学科岗位、编外工作人员岗位(档案管理、行政职员、财务人员)、返聘退休教师岗位及临时聘用教师转编外合同教师岗位录取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临聘教师转编外合同岗位每年各学科根据报名情况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岗位数)。
聘用人员按照招考总成绩及学科岗位数,高分者优先选岗。综合成绩和聘用人选的名单在福州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发布。
(五)拟聘用人员经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岗前培训合格且名单在福州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公示无异议后依《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与用人学校签订三年劳动合同(返聘退休教师与服务学校签订一年教学服务劳务协议),并由用人学校将劳动合同报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备案。聘用有关事项通过福州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公布(http://fzgxq.fuzhou.gov.cn/),敬请留意。
四、考核管理办法
(一)编外聘用人员(即通过以上统一招聘的,下同)上岗后,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研、进修培训、年度绩效考核、请假制度等方面的管理参照编内教师。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学校可以解除或终止与编外聘用人员的劳动关系:1.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2.未与用人学校续聘的;3.被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或者在其他单位兼职且未经用人单位同意的;4.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5.依法服兵役的;6.国家对事业单位控编政策有所调整不允许使用编外人员的;7.因用人学校在校生规模下降需减少师资,且无其他岗位可调整,或者区内有同类别学校岗位空缺,经协商不同意调剂安排的。
(三)编外聘用人员在学年内不得中途擅自离职,否则,取消今后编内新任教师招考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记录黑名单。
(四)双方的具体权利义务在用人学校与编外教师及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中约定。
(五)服务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返聘退休教师绩效考核办法,明确服务课时数、教学质量、履行职责等情况,并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时间、服务方式和内容、服务要求、办公条件、劳务费发放及相关补助标准、争议处理办法以及绩效考核要求等列入教学服务劳务协议,返聘退休教师与服务学校签订教学服务劳务协议,协议原则上一学年一签。
五、工资待遇
编外聘用人员的年人均财政总支出10万元,工资参照区编内初级教师工资水平,享受“五险一金”待遇,年终根据绩效考评情况发放综合绩效奖。在我区任教每满三年的编外合同教师,给与增加1.5万元的工资待遇,以此递增。
返聘退休教师劳务费发放标准:服务学校按月向返聘退休教师发放劳务费,高级职称按7800元/月,特级教师、省教学名师及正高级教师按8800元/月(小学每学年10个月,中学每学年11月)发放。服务学校可根据返聘退休教师绩效考核情况将一定比例劳务费待考核后发放。服务学校按不低于每年人均300元标准为返聘退休教师购买意外保险。返聘退休教师在教学服务协议有效期内,只享受每个月相应的劳务费,不再享受年度正向激励绩效等奖励金,不享受学校工会会员等待遇,不涉及本人身份、职称、社会保险、退休待遇、户籍等的变更,因工作原因、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原有医疗关系办理,服务学校不予承担。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