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45年的浙江大学法学院,秉承“求是厚德,明法致公”的宗旨,坚持“专业典范,社会公义”的法科教育理想,以国际化、交叉型和服务型为发展特色,以一流意识、一流目标、一流标准为导向,以“双一流”建设为契机,努力建设世界一流法学院。浙江大学法学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评A-,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成绩优秀,在2023年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中位列全球第65位。学院拥有国家首批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应用型、复合型法治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培养了以高铭暄教授为代表的一批极具才华、内外兼修、引领多领域的杰出校友,系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的主要参与单位之一,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为国家重点学科。2022年新设立的“数字法学”二级学科也被列入学校“双一流”建设规划优势特色学科支持建设。学院以“一中心+四平台”建设为重点,即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立法研究院、数字法治研究院、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国际战略与法律研究院,凝练一批服务国家战略的项目,积极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
一、招生方式、选拔机制
光华法学院通过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三种方式,按照“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招收2024年博士研究生。
二、招生专业和学制
我院目前已设立了法理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司法文明、立法学、数字法学等多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我院2024年招生专业详见《浙江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学制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博连读生)学制是硕士阶段与博士阶段合计5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普博生)学制4年。
三、申请条件
申请者除须符合国家和《浙江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一)外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总分460分及以上(直博生480分及以上);
英语专业八级成绩合格;
WSK(PETS5)达到合格标准;
雅思(学术类)6.0及以上;
新托福85及以上;
小语种原则上需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大学日语、德语、法语、俄语考试,达到相当于大学英语六级480分的水平;或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或日语、德语、法语、俄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或德语、法语、俄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及以上(即:德语达到德福TestDaF总分12分及以上且各模块最低分不低于3分)或DSH1及以上,法语TCF达到400分及以上或者DELF/DALF达到B2级及以上,俄语达到ТРКИ2级及以上);或日语(JLPT)达到二级(N2)级及以上。
硕博连读生已获得本校研究生英语课程学分。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民骨干)“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以下简称对口支援)“援疆博士师资计划”(以下简称援疆师资)等国家专项计划在职定向考生:新大学英语六级426及以上或旧大学英语六级合格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WSK(PETS5)合格。
报考2024级的考生需在材料递交截止日期前提供2019年6月及以后参加上述各类考试并获得的证书,时间过期或成绩等级不符合条件的请勿提供;其中雅思、托福成绩及国外组织的其他各种语言等级考试证书有效期参照证书的有效期,但不认可“家考”成绩。少民骨干、对口支援及援疆师资等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外国语成绩不受有效期限制。
(二)学术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直博生:应为已取得2024年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硕博连读生:原则上已完成规定的硕士课程学习和考核(司法实习课程除外),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
3.普博生:要求对于所报考领域,具有学术热情,体现出一定的学术潜力及学术创新能力,原则上已取得相关研究成果。相关研究成果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例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公开出版或参编的学术著作,主持或参与的省部级以上课题等。
申请者在申请前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将不予录取;在学期间或毕业后如发现申请材料、前置学历学位等弄虚作假,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四、报名和材料递交
(一)报名时间
1.直博生:学校于2023年8月开通外校或本校跨院系推免生报名系统,申请截止时间及步骤详见《浙江大学关于202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2.硕博连读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者经向学院(系)线下申请及考核通过后登录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再行网上报名申请,具体见《浙江大学2024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第一次招生报名通知》。
线下申请时间和程序:2023年11月15日前将申请资料交至学院主楼116室教育教学中心。
网上报名申请时间:预计为2024年4月中旬,具体申请程序参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相关通知。
3.普博生:
普通招考申请者需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内只须填报学院(系)、专业、方向,无须选择导师。
2023年10月15日-11月15日,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申请者,以及教育部“少民骨干”“对口支援”“援疆师资”等专项计划申请者都须在该时间段报名,逾期将不予受理。具体报名时间和程序详见浙江大学2024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报名通知。相关方向及导师信息请见附件。
(二)材料递交清单
请按规定时间将以下申请材料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1.直博生
具体见《光华法学院关于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2.硕博连读生、普博生
2023年11月15日前递交申请材料,报名时须递交的材料如下:
申请人须提交如下材料的电子版。
(1)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报考信息登记表.doc/硕转博连读申请表.docx(点击下载)。
(2)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10000字左右。
(3)两封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浙江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docx(点击下载),推荐意见必须由专家本人撰写。
(4)申请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前置学位证书电子认证报告(下载网址:https://www.chsi.com.cn/xwcx/index.jsp)和前置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在读证明或学信网下载的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的,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6)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扫描后提交电子版,原件复试时提交)。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申请硕博连读不提供)。
(8)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复试时提交)。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10)在读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申请硕博连读不提供)。
(三)材料递交格式要求
电子材料要求扫描成PDF格式,按以上给定顺序编码存于文件夹,并压缩为一个附件,2023年11月15日前发送至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王书剑老师邮箱eagleseye8@163.com,电子材料文件夹名称及发送邮件标题的格式均为“姓名+报考导师+硕士毕业院校”并填写报名问卷https://www.wjx.cn/vm/Ykr2y5t.aspx#。
五、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
学院教育教学中心进行形式审查,各学科“材料审核小组”协助各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进行实质审查,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将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中文网站对外公布。直博生复试名单于9月公布,硕博连读生和普博生综合考核名单将于12月中旬公布。直博生复试于9月至10月初进行,硕博连读生和普博生综合考核于1月上中旬进行。具体综合考核安排及时间将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中文网站对外公布。
六、特色奖助学金
除岗位助学金外,我院设立泽大学业奖学金、六和奖学金等多项院设奖助学金,奖励在学术科研、综合发展、实践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博士生。
七、博士招生培养的特色项目
除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校派联合培养博士项目外,我院与世界多所知名高校签订交流协议,选派优秀学生出境交流访学,促进学生赴境外交流,开拓学生国际视野。
八、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教育教学中心:王书剑0571-86592771
2024博士生导师邮箱.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