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成立于1999年7月,源起于1910年创建的浙江农业教员养成所。现有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等4个系和作物科学研究所、现代种业研究所、果树科学研究所、蔬菜研究所、园林研究所、生物技术研究所、昆虫科学研究所、农药与环境毒理研究所、茶叶研究所和原子核农业科学研究所等10个研究所。拥有园艺学、植物保护2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生物物理学、作物遗传育种2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园艺学、植物保护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作物学、园艺学、植物保护为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在全国新一轮学科评估中,园艺学、植物保护学科继续保持领先优势,作物学学科有新的发展;农业科学ESI全球排名达第23位。建有6个本科专业,农学等5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覆盖13个二级学科)、13个硕士学位授予点、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
一、招生方式和专业
通过直接攻博、普通招考、硕博连读三种方式,按照“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招收2024年博士研究生。
具体招生专业如下:
一级学科 |
二级学科 |
0710生物学 |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071011 生物物理学 | |
0710Z1 生物信息学 | |
0901作物学 |
090101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
090102 作物遗传育种 | |
0901Z1 种子科学与技术 | |
0902园艺学 |
090201 果树学 |
090202 蔬菜学 | |
090203 茶学 | |
0902Z1 观赏园艺学 | |
0902Z2品质生物学 | |
0904植物保护 |
090401 植物病理学 |
090402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 |
090403 农药学 |
二、学制和学费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学制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博连读生)学制是硕士阶段与博士阶段合计5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普博生)学制4年。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1万元/生·学年。
三、申请条件
申请者除须符合国家和《浙江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一)外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总分460分及以上。
2. 英语专业八级成绩合格。
3. WSK(PETS 5)达到合格标准。
4. 雅思(学术类)6.0及以上。
5. 新托福90及以上。
6. 硕博连读考生已获得本校研究生英语课程学分。
7.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民骨干)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以下简称对口支援) “援疆博士师资计划”(以下简称援疆师资)等国家专项计划在职定向考生和海南专项计划考生:新大学英语六级426及以上或旧大学英语六级合格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WSK(PETS 5)合格。
1-3类型的英语成绩在2019年6月及以后获得方为有效;4-5类型的英语成绩(不认可家考成绩)有效期参照证书有效期。
(二)学术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直博生:应为已取得2024年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硕博连读生:已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完成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攻读博士学位的专业及课题与硕士阶段的专业及课题密切相关。
3.普博生:学术研究能力原则上需符合以下任一项:至少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主流期刊上发表(含录用)研究论文一篇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一项;或以前二作者发表(含录用)国际高质量研究论文一篇;或以前三作者(含录用)发表国际高影响研究论文一篇。共同第一作者以自然排名为序。
申请者在申请前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将不予录取;在学期间或毕业后如发现申请材料、前置学历学位等弄虚作假,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四、申请程序
(一)直博生
1.申请程序:浙大研招网预申请(8月5日至9月15日),报名阶段只填报学院、专业和方向,不选择导师。经初审通过,获得面试资格后,于9月23日至27日参加招生专业面试。面试合格获得预录取资格者,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正式注册申请。
2.递交材料清单(复试之前另行通知收取):
(1)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2)本科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排名证明材料。
(3)获得所在学校推荐资格的证明(所在学校或学院公示名单)。
(4)本科阶段能证明本人能力、综合素质的材料(获奖证书等)。
(5)导师推荐信。
3.符合学院报考条件的境外中国籍优秀应(往)届本科毕业生(限植物保护一级学科)于10月15日至11月15日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流程参见《浙江大学2024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次报名通知》。报名阶段只须填报学院(系)、专业、方向,不选择报考导师。
(二)普博生
1.申请包括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申请和向学院线下材料递交。
2.网上报名申请时间:2023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申请者,以及教育部“少民骨干”、“对口支援”、“援疆师资”等专项计划申请者都须在该时间段报名,逾期将不予受理。具体报名时间和程序参见流程参见《浙江大学2024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次报名通知》(10月15日网上发布)。
3.线下材料递交时间和要求,请参考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网站通知(同期发布),链接(2024年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报名的通知 (zju.edu.cn)),材料提交具体要求以及学院申请审核制招生办法文件如有更新以学院公布的通知为准:
(1)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政治审查表(博士)》。
(2)本科和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成绩管理部门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3)系列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本科和硕士的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提交学生证和中国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递交学位证书电子认证报告(下载网址https://www.chsi.com.cn/xwcx/index.jsp)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的,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两名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
(5)外语成绩证明复印件。
(6)其它能证明科研能力或综合素质的材料(论文只需目录页和首页,SCI收录论文的WEB查询页)复印件等。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只需提供导师签字并经所在学院或系盖章的拟毕业时间证明)。
(8)不少于3000字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9)个人申报信息表和上述材料的目录。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分别以pdf格式形成一个文本在报名网上提交。考生按规定在网上完成缴费。
报名阶段只填报学院、专业和方向,不选择导师。每位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院系的一个专业。2023年11月下旬学院组织专家组评审后公布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2023年12月—2024年1月学科组织包含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考核的面试考核。具体要求和时间另行通知。
4.教育部“少民骨干”、“对口支援”、“援疆师资”等专项计划申请者在通过学院考核后,由学校组织评审专家组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录取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
5.2024年教育部新增专项计划等须在2024年3月10日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流程参见《浙江大学2024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二次报名通知》(2024年3月10日网上发布)。线上(下)递交材料时间、方式和要求另行通知。
(三)硕博连读生
1.原则上统一按照秋季入学,申请程序:2024年3月组织预报名(具体时间以学院发布通知为准)。
2.2024年4月20日-4月30日网上填写硕博连读报名信息,具体时间见研究生院通知,报告完成后递交硕博连读申请表1份(线上报名、导师系统里审核同意后导出),并将相应成绩证明、两位《专家推荐书》交学院研究生科审核,报研究生院审批。符合条件的在读硕士生经申请获审批同意后,从获得批准后的下一个学期开始,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硕士学籍同时取消。硕博连读生不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不再申请硕士学位。
3.录取名单确定后,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需在入学前办妥硕士生离校手续,2024年秋季报到时凭离校单、博士录取通知办理博士入学手续。
4.特殊情况申请春季入学的,请于2023年10月15-20日至学院研究生科提出申请,获得准许后根据要求在11月15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按通知参加学科组织的复试。
五、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
学院按招生专业分别设置博士生招生委员会、材料审核专家组和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相关材料评审与综合考核事宜。具体请参照同期发布通知中的《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办法》。
直博生材料审核结果公布和综合考核时间为2023年9月中下旬;普博生材料审核结果公布时间为2023年12月左右,综合考核时间将于材料审核后另行通知;硕博连读生综合考核安排请关注相应研究所的通知,一般在2024年4月15日之前完成。
六、资格审查和体检
申请资格由学院在申请材料审核前按照申请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考核。
申请者拟录取后须在浙江大学校医院或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七、政审与录取
学院根据申请者的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录取资格只在2024年有效,不保留入学资格。各类专项计划录取者不得转为普通计划生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在正式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与定向单位之间因协议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申请者本人与单位协商解决,与我校无关。
对在申请报名、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过程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张颖(0571-88982352)。
未尽事宜由浙江大学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