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我院2022年9月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基本情况
我院隶属于省委办公厅、省卫健委,属政府举办的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公立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四川省干部医疗保健基地医院之一。2008年10月增挂“四川省老年病医院”牌子,四川省老年病研究所设在我院。2022年2月经批准更名为“四川省老年医院、四川省老年医学研究所”。设有商业街院区、羊马院区和金牛院区(待建,800张床)三个院区,现编制床位500张。2020年被评为全国老年友善医院,成为省级首批老年友善医院;2020年被评为“全国改善医疗服务创新型医院”。
为了推进和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受四川省委办公厅和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委托,2017年1月起,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全面领办我院,作为华西医院的分院,建设成“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老年医学中心”。派出专家管理团队担任院长、副院长,科学谋划医院发展,定植华西医院精细化管理模式,实现统一内部管理,全面提升医院运营管理质效;派遣多名老年医学、消化医学、疼痛医学和全科医学专家组成的医疗团队进驻我院,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学科水平;派出老年医学相关的资深医学专家或中青年骨干在我院开展门诊服务(约15个专业);实现资源、人才、信息的高度共享,构建畅通的“分级诊疗”路径及无障碍的“双向转诊”通道;与华西医院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
作为四川省唯一一家省级老年医院,积极应对加速发展的人口老龄化,以建设集治疗、康复、护理、教学、科研和公共服务于一体的我国西部老年医学引领示范三级医院为目标,建设成为四川乃至中西部地区老年医学的“三中心两枢纽”,即老年临床中心、医学科研中心、医养结合示范中心,老年医学教育枢纽和老年健康科技转化枢纽,推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为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养机构培养老年医学人才,促进四川乃至西部医学事业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增进人民健康福祉,增强群众医改获得感。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招聘对象需符合川人社发〔2018〕49号文件规定,并完全符合《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2022年9月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全部要求(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特殊要求见《一览表》)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与本单位招聘医师岗位“专业条件要求”的专业一致的,按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邮箱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
报名邮箱:scsdwrmyy01@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考核招聘-报考岗位-姓名”
(三)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
3.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报考按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岗位的,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如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填写《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2022年9月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明和材料的,不予报名。
网络报名时提交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件即可,网络报名后须根据邮箱回复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四)面试资格复审
报名者面试当天须携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对原件和复印件不符合报名条件者,立即取消面试资格。
(五)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要求条件,须经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确定考核对象、面试、体检、公示和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确认,并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确认结果最终确定。
四、考核方式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考核方式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采用体育计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其他考官总评分的平均值)计算得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某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考核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考核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被考核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一)面试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报考者所学专业应符合所申报岗位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二)面试时间、地点
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届时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的畅通,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三)面试范围
面试问题:自我介绍、专业或公共知识考题。
(四)面试结果
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在我院官方网站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
(五)面试纪律
1.进入面试考场的所有考生均入场封闭,候考学生未经允许不得离开候考室。面试结束后,必须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与候考学生相互交流。
2.参加面试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体检
医院根据招聘名额、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五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考核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公示
经面试、体检合格者,医院将根据规定在我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确认的人员的姓名、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予报送省卫健委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报送省卫健委审核确认,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按医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报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医院将对材料的真实性及拟聘用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要求进行初审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通过省卫健委最终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审核确认材料的以及通过省卫健委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做到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医院将严格按照公告的程序进行,整个招聘工作由医院纪委实施全过程监督,并在公告中公布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接受报考者咨询和社会监督。
如参加本次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出现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时,医院将按规定安排该工作人员回避。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咨询、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028-86602571
2.监督电话:028-81267687
附件:1.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2022年9月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对象范围 |
其他条件要求 | |||
年龄 |
学历或学位 |
专业条件要求 |
其他 | |||
口腔科医师 |
1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 |
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口腔临床医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 |
具有口腔执业医师证 |
超声科医师 |
1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 |
本科: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本科:医学影像学专业 硕士: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 |
具有医学影像学和放射治疗执业医师证 |
说明: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与我院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要求”的专业一致的,按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