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公开招聘206名。报考人员可通过饶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aoping.gov.cn/)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县精神卫生中心护士岗位需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至35周岁。其它岗位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医学类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2年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经验的人员,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6年9月29日至2004年9月28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及以上医学类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1年9月29日至2004年9月28日期间出生)。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社保累计缴费年限需达到15周年。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各年度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聘用人员及违约人员;
5.饶平县卫健系统内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办法
1.采取现场报名。考生于2022年9月28日至10月2日到饶平县卫生健康局后楼三楼人事股报名。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考生报考指南》(附件2),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饶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贴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
(3)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到同一页);
(4)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相关的合同和社保证明(两者要一致)。
(二)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首日(2022年9月28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3.填报《饶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中专、中职)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
4.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名称及代码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名称和代码要求。
6.报名成功者,需申领粤康码。必须保持手机(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有关招聘信息。
六、考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单科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
笔试结束完成阅卷后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aoping.gov.cn/)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饶平县卫生健康局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二)确定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入围面试末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三)面试。面试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规定执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等进行综合测评,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
(四)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二)考察。县卫健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结束后,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并经单位审核盖章。
八、公示和聘用
(一)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列入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二)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试用期管理按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所聘用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获聘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5周年后,方可申请在县卫健系统内调动;服务满8周年后,方可申请调离县卫健系统;获聘人员服务期内报考公务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四)递补聘用。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九、疫情防控要求
(一)“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报考前7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报考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人员方可报考。
(二)报考人员还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除核验身份外,报名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十、相关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本次招考对考生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本公告没有明确事项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饶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饶府〔2014〕8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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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