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数量与资格条件
(一)招聘数量
招聘数量共1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
5、茌平区公立医院援鄂一线医务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于2022年10月29日前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毕业证书、身份证、援鄂一线医务人员证明材料等扫描件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pxwjjzgk@lc.shandong.cn。
(二)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茌平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材料提报要求,由电话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主要是对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现场核实。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要求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人选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名单茌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iping.gov.cn/)公布。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六)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茌平区卫生健康局在茌平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岗位列人员控制总量管理岗位,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管理。
三、其他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茌平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5-7128818
公开监督电话:0635-7298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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