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湖州市吴兴区中医院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吴兴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等详见《湖州市吴兴区中医院公开招聘医学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1.普通医学类高等院校2023届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社会人员(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二)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
(四)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等要求;
(五)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1月20日至2005年1月20日期间出生);报考医生类岗位人员具有医学类中级职称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1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医学类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7年1月20日以后出生);
(六)生源及户籍不限;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职(执)业资格等,计算统一截止到2023年1月20日。
(八)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吴兴区(含南太湖新区)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吴兴区(含南太湖新区)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2年已择优签约人员;
3.2023届毕业的吴兴区(含南太湖新区)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定向委培生;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一)报名时间:2023年1月20日-2023年2月9日下午17时。
(二)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1个岗位,且不得兼报《2023年湖州市吴兴区中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浙北分院)择优选聘医学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公告》中招聘岗位。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须拍照或者扫描上传以下佐证材料原件:
1.2023年应届毕业生:①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②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填写完整,高校同意推荐并盖章)。
2.社会人员:①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职称、执业资格、上岗证、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④医院等级证明、岗位聘任证明相关佐证材料(相关岗位须提供)。
除按上述要求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人员需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月20日-2月10日下午17时。
资格审核期间,报名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查询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2.网上缴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行在线缴费,缴费时间为: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2月11日下午17时。笔试费5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3.开考比例:除医生类岗位外,其余岗位招聘人数与缴费人数达到1∶2比例方能开考,不足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吴兴区人民政府网站(www.wuxing.gov.cn)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五)笔试
1.笔试内容:重点测试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理论知识,不指定参考复习用书。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吴兴区人民政府网站(www.wuxing.gov.cn)。
(六)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开始前两天以内,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依据总成绩,分职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吴兴区人民政府网站(www.wuxing.gov.cn)。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的相关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吴兴区人民政府网站(www.wuxing.gov.cn)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所需的学历证书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经招聘单位及区卫生健康局同意后,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五、其他
1.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以及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2.新聘用卫技人员,自聘用后三年内(两个考试周期)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已就业人员由本人负责妥善处理与原单位之间的聘用(劳动)关系。
4.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防疫要求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5.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监督电话:0572-3392767。
咨询电话(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区卫生健康局0572-2551777,区人力社保局0572-2289373。
附件:湖州市吴兴区中医院公开招聘医学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信息表
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州市吴兴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