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4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系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医疗器械检验检测、监督抽验、安全技术评价和质量分析研究以及相关检验检测前沿技术方法研究等职能。作为全国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承担7个全国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负责专业技术领域内的国家、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归口管理、对应医疗器械分类与命名以及对应国际标准投票等工作。拥有两个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因院业务拓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名,现予以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团结协作和吃苦耐劳精神;
2.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具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岗位 |
岗位类别 |
人数 |
具体条件 |
生物学安全评价 |
专技 |
1 |
1.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动物医学、毒理学、病理学、生物学类等相关专业; 3.具有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工作经历,熟悉实验动物毒性病理研究,包括组织病理制片和组织病理阅片工作; 4.熟悉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检测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有制修订生物学评价标准经验者优先; 5.无动物过敏和慢性病史; 6.博士研究生或者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有源医疗器械检测 |
专技 |
1 |
1.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生物医学工程、医疗器械类等相关专业; 3.具有电生理产品、高频手术设备产品等相关工作经历或研发工作经历; 4.熟悉电生理产品、高频设备产品标准,熟悉相关医疗产品法律、法规、政策,有制修订电生理产品或高频产品设备检测标准经历者优先; 5.博士研究生或者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电磁兼容检测 |
专技 |
1 |
1.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生物医学工程、医疗器械、仪器类、电子信息类等相关专业; 3.具有2年以上电磁兼容检测工作经历; 4.具有有源植入物电磁兼容检测经历或有源植入物电磁兼容相关课题经历者优先; 5.博士研究生或者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呼吸麻醉设备检测 |
专技 |
1 |
1.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医疗器械、生物医学工程、通信或信息技术类、仪器类等相关专业; 3.具有呼吸麻醉设备检测或研发工作经历; 4.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呼吸麻醉相关标准,有制修订呼吸麻醉设备标准经验者优先; 5.博士研究生或者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编辑 |
专技 |
1 |
1.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生物医学工程、医疗器械类等相关专业; 3.具有医疗器械相关工作经历,或对医疗器械行业有一定了解; 4.能阅读英文科技文献,具备一定的英文书面表达能力; 5.文字功底扎实,能严格遵守编辑工作规范和要求。 |
采购 |
专技 |
1 |
1.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医疗器械类、机械类、工程类、供应链管理类等相关专业; 3.具有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经历; 4.熟悉政府采购法、招标法、预算申报、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能熟练掌握使用相关采购软件和办公软件者优先; 5.中共党员、具有经济系列中级资格者优先。 |
三、招聘方法
1.报名办法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请将《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供下载打印)及相关证书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或将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人事,电子邮件文件名和邮寄信封上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4月10日。
2.考试安排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及格线以上的人员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面试按4:6计算综合成绩,根据排名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未进入笔试、面试者将通过邮件方式及时告知应聘者。
3.体检
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
4.考察
由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工作情况等。
5.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6.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它
为保障广大报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健康安全,将根据新冠病毒感染防治有关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实际,采取必要的措施。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邮箱有关考试健康防护要求,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遵守考试现场管理,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38019807
电子邮箱:cmtczhaopin@126.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银花路1号
邮编:201318
监督电话:021-63111753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2023年0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