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主要职能概况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bj.gov.cn)查询或拨打电话028-69268061咨询。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详见招聘岗位条件表(附件2)。应聘考生如是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手续;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职业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二)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三)岗位对象。具体专业、岗位以及报考条件详见《成都市青白江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详见附件2)。
(四)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
(五)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六)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七)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8.2023年8月31日以后仍在读的全日制高校生;
9.曾参加我区公开招聘并被录(聘)用未报到或经公开招聘后在我区工作不满最低服务年限辞聘的;
10.已是青白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考生将个人报名需提供材料的电子版及扫描件发送至报考单位邮箱。
1.青白江区人民医院集团;报名邮箱:cdsqbjqrmyy@163.com;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8-83623060、18782987302。
2.青白江区中医医院集团;报名邮箱:cdsqbjqzyyy@163.com;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8582373275、028-89300238。
3.青白江区妇幼保健院;报名邮箱:523871575@qq.com;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28-83308699、13668150236。
在招聘工作开展期间可能会有变更,请随时关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bj.gov.cn)首页“公示公告”栏。
(二)报名时间
2023年3月31日9:00—4月13日17:00
(三)报名程序
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
1.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填写《成都市青白江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1)同个人报名需提供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各招聘单位邮箱。应聘人员须将报名资料压缩打包,文件名称以“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命名。
2.报名需提供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居民身份证等)原件扫描件、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学历证、2002年及以后毕业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学位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盖章及个人信息面)、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盖章及个人信息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合格证明)等原件扫描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扫描件)。②近期1寸白底免冠正面jpg格式电子照片。③在编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④报名表(doc格式)。
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和邮箱地址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并时刻关注邮箱信息。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应聘人员造成聘用单位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复审。
(五)领取准考证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区卫健局于2023年4月20日-4月21日将准考证发送至报名表上电子邮箱地址,应聘人员自行查收,报名时所留电子邮箱地址应准确无误,不再另行通知。
(六)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四、考试方式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本次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医学基础知识)×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其取消情况,于2023年4月17日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2023年5月15日前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
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现场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2023年5月18日—5月19日(09:00-12:00,13:00-17:00)。
2.复审比例: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考生报考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依次决定(笔试有零分或违纪或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
3.复审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大道便民路6号政务服务中心9楼916室政工人事科。
4.复审内容:应聘人员携带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学历证、学位证、2002年以后毕业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原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②在编在职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5.报名提交信息与证书和证明材料原件完全一致的,领取《面试通知书》;复审不通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6.相关要求: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将随时取消其报名、考试成绩、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逾期未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5月27日。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办理。
五、体检
(一)根据折合后总成绩(折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考生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川疫指发〔2020〕29号文件精神,首先对抗疫一线医务人员优先,一线医务人员范围严格按照国发明电〔2020〕10号文件执行;其他以其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得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其中面试人员不形成竞争的岗位,拟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我区其他达到面试比例岗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进入体检的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进入体检人员由主管部门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区卫健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由公招主管单位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一)凡经考察合格被聘用的人员,区人社局为其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凡被聘用的人员,应当接受受聘单位安排的相关专业培训,而且应当在招聘单位工作满6周年以上方可流(调)动。
(四)凡被聘用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九、纪律与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028-60302286。
咨询电话:
028-69268061(区卫健局)
028-83623060、18782987302(青白江区人民医院集团)
18582373275、18982108522(青白江区中医医院集团)
028-83308699、13668150236(青白江区妇幼保健院)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十、本公告由成都市青白江区卫健局发布并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十一、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青白江区卫健局局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