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考核招聘医疗卫生及辅助类专业技术岗位共93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二)岗位性质。
2.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妇幼保健院等招聘的岗位性质为财政全额事业编制。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包括已通过职称评审但还未发证的。
3.招聘“市属乡用”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在55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发布公告之日),招聘“市属乡用”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在50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发布公告之日),其余招聘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发布公告之日)。
4.其他市县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有主管单位的还需要主管单位同意),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须载明是否已满最低服务年限)方可报名;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东方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人员,或于2022年度及2023年度辞职的原东方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人员不得报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8)《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通过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名后应及时登录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或报名网站,留意招聘工作动态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1.报名时间:自2023年7月7日8:30起至7月13日16:00止。
2.报名网址:http://juntang.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492。
登陆报名网站进入报名专区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请考生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参照附件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需上传以下附件:
(1)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片;
(2)有效身份证正、反二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3)毕业证;
(4)相应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有二维码标识,并在有效验证期内);
(6)其他市县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需提供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8)考试诚信承诺书
图片上传要求:以上材料都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20-200KB)。本次考核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其他要求。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1比例的即可进行考核。
4.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报名系统将于2023年7月13日16时截止报名新注册,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7月7日8:30至7月14日16:00,凡是因提交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补充相关材料,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经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3天。
三、招聘方式
招聘分为资格审查和考核等2个环节,2个环节的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学历、职称等资格审查满分40,考核满分60分。考生的综合成绩=资格审查分数+考核分数。
(一)资格审查阶段(占40分)
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未取得证书的提供通过职称评审的有效证明)等进行评分,标准如下:
1.职称分数:高级职称24分;中级职称22分。以报考岗位相关专业最高职称为准。
2.学历分数:研究生学历16分;本科学历14分。以报考岗位相关专业最高学历为准。
(二)考核阶段(占6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资格审查后,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组织考核工作。考核方式采取问答等形式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考核成绩达不到36分(即考核环节总分的60%)的,不予聘用。
考核结束后,按资格审查和考核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各个岗位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名单。(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总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按下列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考核成绩也相同的情况,则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四、资格复审
对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在体检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有二维码标识,并在有效验证期内)
(4)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5)网上服务平台打印的资格审查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证明;
(7)其他市县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交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8)现场登陆中国执行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打印的失信被执行人结果截图。
原件当场核实后,退回给应聘人员,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报考资格。
应聘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报考资格。产生的空缺按招聘岗位的综合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
(一)体检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参照《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者,自出具体检结果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职位空缺,按招聘岗位的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政审人选。政审内容为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政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政审造成的职位空缺,按招聘岗位的总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聘用资格的,空缺的名额按招聘岗位的综合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选报市政府审定后,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本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应取消聘用。聘用人员若需调离我市,须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方可申请。
九、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其他
此次招考专业分类原则上统一按《海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专业目录》划定。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呈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98-65856050、4008119816。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注:节假日及周末休息)
东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0898-25523282。
东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4日
附件:
附件1:2023年东方市医疗卫生及辅助类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2023年东方市医疗卫生及辅助类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海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