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6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6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的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前(2023年8月16日)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最迟于考察或体检阶段出具并提供。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6日9:00-8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8月16日11:00-8月23日16:00
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登录西苑医院济宁医院官网-人事信息-人才招聘专栏(https://rsrc.jnszyy.com/)进行线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简历类别选择“2023年公开招聘”,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同时上传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自专科以来实际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均须上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8月16日11:00-8月23日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中“报名结果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现场进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在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导下组织实施,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
(一)笔试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8月26日9:00-11:00
笔试准考证领取地点:西苑医院济宁医院门诊楼7楼学术报告厅(济宁市环城北路3号)
请报考人员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及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报名照片同底版)1张在规定时间内至规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至规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弃权。
笔试时间:2023年8月26日下午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考生笔试前现场领取的准考证为准。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内容根据岗位所涉及学科专业知识分类命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工作方案于面试前一周,在西苑医院济宁医院网站公布。面试工作方案包括: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形式和面试程序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西苑医院济宁医院统一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和体检工作在主管部门的统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分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模式,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实名制管理。
整个引才招聘全过程纪委监督,对考生的考察贯穿引才招聘活动始终,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违纪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人员须知见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
七、其他
(一)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也将在西苑医院济宁医院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西苑医院济宁医院咨询电话:0537-6551815
监督电话:0537-2715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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