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邢台市第六医院(邢台市精神卫生中心)位于莲池东大街105号,是邢台市唯一一家市级公立精神专科医疗机构,与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长期开展全方位合作,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与康复为一体的冀南地区规模最大,技术力量最强的现代化区域精神卫生医疗中心。
医院现有编制床位350张,设有门诊部(省专家坐诊)、临床心理科、心身疾病科、普通精神科、中西医结合科、老年精神科、儿少精神科、心理治疗中心、心理援助热线中心、康复养护中心等专科科室。承担着全市精神卫生防治工作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心理危机干预、精神卫生康复、精神残疾评定及社会医疗救助、专业技术指导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察方式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35周岁(1987年8月23日至2005年8月23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23日以后出生)。岗位信息表中具体岗位有要求的按要求确定。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3年邢台市第六医院招聘工作人员21名,具体要求详见《邢台市第六医院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或代码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1.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学历、学位低限: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为报考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最低学历学位要求。符合学历学位低限岗位条件要求但取得更高级学历学位的,可以以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报考。取得高一级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完全一致且符合其它条件的可以以高一级学历学位进行报考。岗位对学历有其它要求的,具体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3.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校在读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信息
通过邢台市第六医院网站(http://www.xtsjsbyy.com)和邢台市第六医院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邢台市莲池东大街105号,邢台市第六医院人事科。
2.邮箱报名:xtjyrsk@163.com。
3.报名时间:2023年8月17日--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及非工作期间不接收报名及提供报名咨询)。
4.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下载填写《邢台市第六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1张A4纸上)。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成绩单。
(4)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或完成证明。
(6)所报考岗位要求专业主项或专业方向,如毕业证书未注明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说明报考者专业主项或专业方向的证明扫描件(加盖毕业院校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7)所报考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能证明工作岗位及工作年限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能证明工作岗位、工作年限的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8)2张近期同底小2寸免冠照片(粘贴报名表照片处)。
(9)其他有关材料:邮箱报名需将以上材料原件按顺序扫描,电子扫描件文件名称须为“所报岗位代码+岗位+姓名”。
5.每名报考人员仅限使用一种报名方式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6.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7.资格审查。由邢台市第六医院人事科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由用人单位进行电话通知。
8.开考比例:不设置开考比例。
9.准考证明:由邢台市第六医院人事科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根据工作岗位要求,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技能水平、科研水平以及综合素质能力等。部分岗位增加技能考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邢台市第六医院人事科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有关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邢台市第六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邢台市第六医院人事科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邢台市第六医院网站(http://www.xtsjsbyy.com)和邢台市第六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标准,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住房公积金。
六、其他事项
凡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或不能提供相关证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0319-5273121(邢台市第六医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319-5273122(邢台市第六医院纪检监察室)
附件1:邢台市第六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
附件2:邢台市第六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邢台市第六医院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