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博士后招聘公告
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始建于1949年,现为兵团系统内最大的三级甲等医院,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曾荣获全国百佳医院、全国百姓放心医院、全国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全国抗震救灾先进集体,承建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现为全国罕见病诊疗协作网、天山北坡医联体牵头单位。
医院编制床位1500张,设有57个临床科室、20个医技医辅科室、20个综合管理机构、2个群团组织、33个临床教研室;有8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6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7个兵团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7个兵团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具有27个专业的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5个硕士学位点。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自2015年9月获国家批准建站以来,通过不断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配合落实各项人才政策及待遇,逐渐发展壮大,现有在站博士后10人。为深入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培养高层次人才,现根据医院专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收2023年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招收情况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
2.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具有敬业精神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不超过35周岁,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申请人不能申请其博士毕业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5.定向委培、在职人员以及现役军人身份的进站人员需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得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6.符合国家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其他要求。
二、在站时间
博士后进站时应当与工作站签订工作协议,并保证协议及承诺的履行。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时间一般为2年,根据项目需要也可在2-4年内灵活确定。
三、薪酬待遇
1.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间,属我院正式职工其工资、组织、人事等各类关系均在我院,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待遇外,享受与我院正式职工同等待遇。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间计算工龄。
2.博士后的日常经费,按每人每年5-8万元的标准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拨给。主要用于生活费用和日常公用经费。
3.博士后在我院工作站工作期间,其工资待遇可比照专业技术七级标准执行。若其进站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已超过上述规定标准的,则按其原岗位等级比照本单位同级同类人员重新确定工资后执行。奖励性绩效标准按院平均奖2.0的系数享受待遇,由院里发放。
4.博士后人员管理具体内容依据《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四、材料提交(需要同时提供纸质版、电子扫描件)
1.中国博士后网下载填报《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根据个人不同身份,网上下载填)一份;
2.思想及政治鉴定。应届博士生由博士生所在党委或党支部开具并盖章;往届博士可由档案所在地党组织部门予以认定;境外留学博士或外籍博士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3.两位本学科领域的博士生导师(其中应有一位是申请人的导师或申请人在第一站做博士后时的导师)的推荐信;
4.博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扫描件;
(1)应届博士毕业生进站时,可先凭博士毕业单位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或《答辩决议书》办理进站,进站6个月内须将博士学位证书交设站单位核验及备案,未按时提交博士学位证书人员应予以退站;
(2)国外、境外、中外合作办学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在进站时或进站6个月内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书》(外籍人员不适用此项),未按时提交人员应予以退站;
(3)非应届博士毕业申报者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三年,申报时需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或复印件。
5.个人简历,含基本信息、教育及工作经历、近五年证明本人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成果如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发表学术论文清单、博士学位论文、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成绩单(盖章有效)等电子版材料。(注:境外留学博士或外籍博士如没有对应文件,需提供同等有效的证明或说明材料;如博士学位论文为非中文写作形式,本人还须提供中文的内容摘要、同时提供一份申报所属领域博士生导师或专家给出的中文学术评议意见。)
6.从原单位/固定工作岗位辞职做博士后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或《辞职证明》,国家公务员辞去公职须提供《公务员辞去公职批准通知书》,上述材料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原则出具;
7.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注明迁出和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名称;回国留学人员出国前已注销国内户口的,需出具户口注销证明,一般由注销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以及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
8.体格检查证明扫描件(所属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当于该等级的机构提供)。
9.个人诚信承诺书。内容涉及:承诺你本人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无隐瞒、虚假申报行为,如今后获批进站将自觉履行全职在站的责任义务,按照项目要求完成科研任务,尊重设站单位管理规范及上级单位最终各项审批结果,全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品行不端等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你本人承担,与设站单位无关。
10.如有个别的必须补充材料,将另行通知。
五、招聘研究领域
临床医学相关领域
六、申请流程
1.提交材料:有意者请于2023年9月30日前将材料发送至邮箱:56225030@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博士后招聘+姓名+意向申报学科;
2.人力资源部电话通知应聘者面试时间和地点;
3.确定培养导师。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993-2861701
联系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二路107号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