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在职职工234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00人,博士3人,硕士51人,中、高级职称106人,国际牙医师学院中国区(ICDChinaSection)院士2人,内蒙古“草原英才”2人。
持续增强专业专科品牌影响力和医疗服务能力,推动口腔医疗服务规范化、微创化、舒适化、智能化。获批市级临床重点专科2个,市级临床重点建设专科4个,市级医学重点学科1个,市级医学重点建设学科2个。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75人。具体详见《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口腔医院)2023年度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素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及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服从岗位分配;
5.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与《岗位需求表》要求的一致,且取得相应岗位所需执业资格证书;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报名人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学历、学位双证齐全(《岗位需求表》中对学历学位另做要求的,以《岗位需求表》为准)。双学位人员以第一学位为准,国外院校毕业学科专业须与公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8.报名人员学历、学位、资格证(含合格成绩单)、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含合格成绩单)等其他证明材料的取得时间要求为报名开始之日前。
9.本科、硕士研究生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2005年12月4日以前出生,含报名开始日)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4日以后出生,不含报名开始日)。护士岗位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2月4日以后出生,不含报名开始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招考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本次公开招聘医院全程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组织实施。招聘相关公告在蒙速招(https://www.nmgmsz.com/)及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口腔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报名及后续相关通知在蒙速招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及时查阅蒙速招网站。
(一)网上报名
1.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录蒙速招官网【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口腔医院)2023年度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专栏】进行网上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证,报名与参加后续招聘环节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报名人员须先在报名专栏下载《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签署后上传至报名系统;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
2.《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报名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3.报名时间:2023年12月4日9:00—12月8日15:00。
4.报名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本科等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5.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上未能显示学历形式的,须提供毕业学校关于学习形式的证明。
6.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7.报名人员认真填写网上报名信息,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姓名、身份证号和报考岗位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审核后将无法修改,因报名人员自己填写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资格初审和缴费
1.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8日17:00
3.《岗位需求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4.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按照要求在报名网站进行交费,报考费70元/人,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在交费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交费者视为放弃报考。报名费由第三方机构收取。
5.缴费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9日(中午)12:00。
6.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请关注报名网站。
(三)笔试
1.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岗位计划数大于等于3:1比例的,一般采取先笔试再面试的考试方法进行人员遴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经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环节。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科目:详见准考证。
4.报名人员须凭本人《笔试准考证》(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社会保障卡、临时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呼和浩特市(具体地址见准考证)。
5.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满分100分。报名人员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6.笔试成绩查询:登录报名网站自助查询。
7.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3的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考生人数之比)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对同一岗位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2.携带材料:《报名登记表》2份(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岗位需求表》中研究生岗位明确专业方向的,须由研究生学院或所在学院(临床医学院)出具研究方向证明,并注明学位类型为专业学位或学术学位,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有进入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需登录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所有学历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中共党员证明:报考管理岗党委办科员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4.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
5.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6.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环节。
7.资格复审后对达不到3:1(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8.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蒙速招官网。
9.资格复审未通过者进行等额递补。报名人员务必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工作人员会电话通知递补人员。报名人员因电话沟通不畅、信息发送不回复等原因影响正常递补工作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按照要求携带相关材料,材料不齐全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将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资格审核材料收取后不再退还。
(五)面试
1.用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名人员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2.报名人员凭《面试准考证》(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和有效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面试开考前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按照缺考处理。
4.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8分钟,满分为100分,统一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面试将对考生的仪表、形象、语言表达、沟通能力、专业知识及综合知识等进行综合评价。
5.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设立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设定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6.面试时报名人员不得穿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特殊标记的配饰。进入面试区域后,所有人员各类通讯工具(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无线电接收器等)全部上交。如有未上交通讯工具的报名人员,一经发现,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
7.面试中途考生不得提前退场。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有笔试环节: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无笔试环节: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报名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自助查询。
(七)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报名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同一岗位最后一名报名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面试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1.体检由医院统一安排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对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2.体检所需相关费用自理。
3.体检合格的报名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口腔医院)组织实施,对考察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个人诚信和需要回避以及报名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情况,被考核对象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所空缺岗位依次进行递补。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服从医院分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对与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本次招聘信息均以网上发布为准,其它未尽事宜,以招聘方解释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进行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报名人员务必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预留电话的畅通。报名人员所填写的电话号码因电话沟通不畅、信息发送不回复等原因影响正常递补工作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及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提醒报名人员谨防受骗造成损失。对于散播虚假信息扰乱招聘秩序者,将依据法律追究其责任。社会上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三)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时候一经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弄虚作假者将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报名人员诚信档案。
(四)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将在报名网站及时发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五)本公告由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口腔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1-6294235
监督电话:0471-51833036323221
咨询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附件:1.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口腔医院)2023年度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口腔医院)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