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西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人民医院医护人员公告
为了充实我县医护人员队伍力量,适应医院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将面向社会为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30名医护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医护人员30名,其中部分岗位用于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人数空缺的,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招聘医护人员对应的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表(《2015年汾西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护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生且具有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者。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的);
(五)具有岗位所需学历学位、专业和资格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一览表)
1、“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含晋西北计划)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5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的,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招聘单位相应的招聘岗位。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2、工作经历、年龄、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专门的规定外,均以2015年9月30日为截止时间。
3、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者,本科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类同。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1日--10月23日上午12时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县医院门诊楼一楼大厅
2、资格初审:由县招聘领导组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生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本次招聘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但笔试成绩须达到规定的合格线,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4、报名所需证件: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或就业协议书、学位证、资格证(或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网上下载的学历认证,有工作单位的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汾西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上交3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受党政纪处分的,在处分期内的;
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⑤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⑥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⑦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或引发医疗事故或纠纷尚未处理完结的;
⑧本县正式在职医护人员。
报名结束后,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通讯方式如有改变,要及时通知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并注意保持手机开启以便联系,如因手机没有开启等原因导致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包括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在读研究生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①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公共卫生知识。《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等;《公共卫生知识》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政策、公共卫生管理、医疗卫生常识等。
②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③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资格复审
①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②面试前由县招聘领导组组织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③资格复审时,面试对象应提交以下证件材料: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网上下载的学历证明,人事代理证明或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报考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证(以卫计网查询为准)、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或成绩合格单;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应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有关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在职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有关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递交上述证件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由以上原因形成的缺额,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④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进入面试的考生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或者经书面确认自动放弃者,即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人员不再递补。
3、面试
①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等,面试成绩为100分。
②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面试考官全部外聘。面试组由七人组成,考生的面试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由剩余五人的平均分作为最后得分,记分保留两位小数。
③面试成绩汇总后,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出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并排出顺序,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出现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由招聘领导组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面试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对象。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经招聘领导组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四)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拟任岗位资格、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查、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核方案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报县招聘领导组核准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按时向县招聘办公室上报考核结果。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情形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拟聘用对象经招聘领导组审核报县编委会同意后,用人单位和聘用对象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由县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2、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管理,一经聘用,需签定五年以上服务期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允许工作调动,且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服务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列入我县事业单位编制,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本公告由汾西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7-5122294
附:《2015年汾西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护人员岗位一览表》
汾西县招聘工作领导组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2015年汾西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护人员岗位一览表 | |||||
岗位 |
招聘 |
专业 |
其他条件 |
备注 | |
临床医学类 |
急诊科一 |
2 |
临床医学或急诊医学 |
全日制大专学历且具有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1、通过国家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未领到证书的,须提供考试合格成绩单; 2、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必须是第一学历专业。 |
急诊科二 |
1 |
临床医学或急诊医学(服务基层项目岗位) | |||
麻醉 |
1 |
临床医学或麻醉学 | |||
妇产科 |
1 |
临床医学或妇产科学 | |||
外科 |
1 |
临床医学或外科学 | |||
眼科 |
1 |
临床医学 | |||
病理科 |
1 |
临床医学 | |||
中医 |
1 |
中医学 |
全日制大专学历且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
医学影像(含超声、心电、放射)一 |
4 |
医学影像(学)或临床医学 |
全日制大专学历且具有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
医学影像(含超声、心电、放射)二 |
1 |
医学影像(学)或临床医学(服务基层项目岗位) | |||
其它医技类 |
医学检验 |
1 |
医学检验技术 |
全日制大专学历且具有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士、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
药学 |
2 |
药学或药剂学或中药学 |
全日制大专学历且具有中药学(士、师)、药学(士、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
护理一 |
11 |
护理类或助产 |
全日制大专学历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
护理二 |
2 |
护理类或助产(服务基层项目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