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2015年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青海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及《青海省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精神,现将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2015年公开招聘编制外临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条件
根据医院需要,计划招聘临聘工作人员24名,详见(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考人员登录青海省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http://www.qhwst.gov.cn/)查阅。
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30日(中秋节26、27日除外)。
报名地点: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综合办公室(城东区果洛路41号),电话:0971-8816508。
(一)报考人员请携带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综合办公室报名并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报考人员须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报考资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解聘合同。
三、考试时间及内容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和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一)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应聘的硕士、博士研究生,通过资格审查直接进入面试。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按照《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2015年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按各岗位需求人数的1:3确定面试人员并公布,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视笔试成绩研究确定是否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旨在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由我院具体组织实施,并接受省卫计委及驻委纪检组的指导和监督。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省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请直接向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和驻委纪检部门反映,反映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报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审核备案。
六、聘用人员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及日常人事管理均按照国家、青海省相关政策和我院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在省卫生计生委的监督和指导下,医院纪律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医院及时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附表: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2015年公开招聘临聘人员需求计划表.xls
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