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等条件;
(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3月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二、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报名有效期截止到2024年11月30日。应聘人员可在工作时间通过电话(0633-7963931)咨询岗位空余情况。
报名时间:2024年3月7日—2024年11月30日
应聘人员下载《日照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要求如实、详细填写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报名材料以PDF(统一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日照市中心医院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格式发送到电子邮箱rzszxyyrlzyb@rz.shandong.cn进行报名。
相关报名材料主要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4.应聘具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岗位的,还需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
5.应聘具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现已离职的证明材料。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6.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7.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在不同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应分段提供。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在邮箱中提交报名材料时间为截止日期。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8.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为确保报名工作无遗漏,应聘人员报名后须在工作时间通过电话(0633-7963931)进行确认。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成立资格初审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认初审结果。初审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应聘人员及时登录个人邮箱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三)现场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携带资格初审时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按照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谈范围人选。
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谈、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谈
招聘单位组织面谈。根据面谈成绩,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谈具体时间、地点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手机畅通,注意接听0633-7963931来电。
(二)面试
面试根据面谈情况及工作实际适时组织。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面谈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谈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面试成绩也相同,一并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日照市东港区卫生健康局在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纳入日照市中心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在职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如与原单位产生人事劳务纠纷,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后果自负。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考出或调出服务单位。
受聘人员经认定符合相应条件的,按照《日照市东港区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培育实施办法(试行)》(东卫发﹝2020﹞4号)的规定给予相应待遇,具体情形见附件3。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规违纪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0633—7963931
附件:
附件1:日照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日照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日照市东港区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进政策(简表).xls
日照市中心医院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