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及《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21〕22号)规定,根据我所学科发展的需要,现将公开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基本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儿科医学事业;
(二)专业对口,具有与所聘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非北京生源须符合进京审批条件(符合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在校期间无社保缴费记录等审批条件);
(五)应届毕业研究生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在校期间成绩优良,无补考记录;
(六)毕业生须在报到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接收;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八)参加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社会人员,培训合格的,按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政策执行;
(九)具有相应岗位执业资格。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报名截止到2024年3月28日。
2.报名方式:登陆首都儿科研究所招聘系统(http://oa.shouer.com.cn:32188/#/login)进行简历投递。首次登陆系统请在线注册、维护简历、上传个人简历附件并选择岗位进行投递,每人限填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保证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
(二)资格审查
我所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岗位条件人员通知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者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笔试及面试
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30%、7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五、体检及公示
人力资源处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资格审查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人员信息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六、待遇
拟接收工作人员按照北京市和医院相关规定兑现待遇。
七、需说明事项
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者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者本人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八、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方式:010-85695701刘老师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2号首都儿科研究所人力资源处邮编:100020
附件:首都儿科研究所及附属儿童医院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第二批)岗位信息表.xlsx
首都儿科研究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