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8日至2006年4月7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有意愿长期从事乡村医生工作。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丹徒区卫健委2024年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表》(附件2,下简称《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4年10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⑤丹徒区卫生健康系统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1年内参加丹徒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拟录用公示后放弃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二、报名和资格复审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16:00,其他时段报名无效。
2.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附件1,贴正面免冠电子照片)、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证书、证明等材料;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应聘者须对照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具体报名要求详见岗位表。
3.材料提交方式:以上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或转换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请写成“报考的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dtwjwrs@163.com报名邮箱,请保持手机联系畅通,咨询电话:0511-88982411。
(二)资格复审
区卫健委根据公告的相关要求对考生提交的电子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2024年5月15日9:00-16:00,地点:镇江市丹徒区谷阳大道171号丹徒区卫健委。考生需提供网上报名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考核资格或录用资格。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核减或取消岗位。资格复审后2日内,区卫健委统一填写《丹徒区卫生健康委2024年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告报名汇总表》,报区人社局备案。如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在丹徒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务公开(http://www.dantu.gov.cn/dantu/xxgk/zwgk.shtml)发布公告核减、取消相应招聘岗位。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需缴纳笔试费用100元)。
三、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工作方案由区卫健委制定,经区人社局核准同意后,区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
(一)考试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各项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按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
1.笔试内容:岗位所需专业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阅卷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将于笔试后三个工作日内在丹徒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务公开(http://www.dantu.gov.cn/dantu/xxgk/zwgk.shtml)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丹徒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务公开(http://www.dantu.gov.cn/dantu/xxgk/zwgk.shtml)另行发布公告。
2.面试内容: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职岗位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二)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成绩以50分为合格线,低于5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面试;考试考核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和入围下一轮测试人员名单在丹徒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务公开(http://www.dantu.gov.cn/dantu/xxgk/zwgk.shtml)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区卫健委参照国家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丹徒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务公开(http://www.dantu.gov.cn/dantu/xxgk/zwgk.shtml)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其它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4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3.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并应在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
4.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再次应聘本系统的资格。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组监督电话:0511-80873661
区人社局政策咨询电话:0511-80896031
区卫健委报名咨询电话:0511-8898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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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4年丹徒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医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镇江市丹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表.xls
镇江市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丹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