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与计划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招聘人员要与医院发展计划和医院发展方向相吻合。
3.招聘人员的学科专业要符合医院的实际岗位需要。
(二)招聘岗位计划
具体岗位计划及专业要求详见《朝阳市中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研究生学历)》(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户籍要求:不限。
(四)年龄要求:研究生应聘年龄为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应聘年龄为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学历、学位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且须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
(六)不得报考情形:一是现役军官,朝阳市(含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二是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三是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四是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五是朝阳市域内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六是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七)招聘岗位主要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研究生专业与本科学段所学专业必须属同一类别,且与招聘岗位专业方向一致。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30日,(具体时间为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地点:朝阳市中医院A5楼人事科咨询电话:0421-7231017。
(二)有关要求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应满足下列条件:
1.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材料
①本人填写的《2024年朝阳市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不要更改任何信息,带电子照片打印)。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高中毕业证、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证明(要求规培的专业)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科和研究生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
④已参加工作的报名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合同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合同证明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最迟应在体检开始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或证明的视为自愿放弃资格)。
(三)考核
考核以面试形式进行,面试随机抽取相关专业专家,由5-7人组成面试答辩考核组,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专业技术水平、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核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有并列情况,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自理。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员。
(五)考察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档案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朝阳市中医院公众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备案手续,试用期12个月。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二)考生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面试试或应聘资格。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考生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密切关注朝阳市中医院网络公众平台的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视为自动弃权。
(五)在招聘期间若出现岗位空缺,医院将按照实际情况启动第二轮招聘。
(六)在体检、政审等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将按照总成绩、专业成绩、人文题目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中医院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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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中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研究生学历).doc
2024年朝阳市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朝阳市中医院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