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黑龙江省第三医院、黑龙江省精神卫生中心)始建于1953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精神疾病专科医院,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神经精神领域疾病治疗、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与健康教育、全省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工作。医院现有北安总院区(北安市龙江路173号)、哈尔滨院区(哈尔滨市香坊区果园街5号)、瑜璟院区(北安市庆华南街8号)、秦皇岛院区(秦皇岛市海港区西港北路18号)。详细信息可登录单位官网https://www.hljs3y.org.cn/查阅。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名,详见《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31日至2006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岗位要求专业的博士学位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31日后出生),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或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31日后出生);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多院区工作的安排和调整;
(八)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注意:1.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2.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报考人员毕业证所载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报考人员毕业证所载专业在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3.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一致),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六)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流程进行。
(一)发布公告。
1.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wsjkw.hlj.gov.cn))、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单位网站(网址:https://www.hljs3y.org.cn/)、医院官方公众号发布。
2.岗位查询、网上报名、照片上传、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等均通过英才考试网考生报名系统进行。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6月1日9时—6月30日17时期间登录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考生打开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在首页“正在进行的考试”中点击“报名入口”进行报名,考生实名注册成功后,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电子照片,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4年5月31日(含)。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将于2024年6月1日起对报名申请进行网上审查。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时间为2024年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期间(具体时间详见“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及联系人”)。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需携带《资格审查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时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核确认不合格的,取消笔试资格。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其笔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后,对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缩减或取消岗位计划。
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招聘单位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
具体地址1.哈尔滨市香坊区果园街5号哈院区住院二部一楼会议室2.北安市龙江路173号黑龙江省第三医院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审核时间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联系人樊老师常老师
联系电话1360488520818249511046
4.缴费。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现场缴纳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
缴费成功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缩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计划表》中标注为急需、短缺(艰苦地区)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岗位笔试应达到60分(含)以上。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于7月9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关注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单位网站(网址:https://www.hljs3y.org.cn/)、医院官方公众号,及时查看岗位计划缩减、取消等信息,未按时完成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应于2024年7月22日9:00至7月26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报考网站技术部门联系,咨询电话:400-100-6624。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总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其中笔试卷面成绩、面试成绩均为(或折合为)100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为闭卷,重点考测考生的政治素质、综合素质以及与岗位相关的知识技能等。笔试采取100分制计分方式,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2)考生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2B涂卡铅笔和0.5黑色签字笔参加考试。
(2)笔试成绩计划于2024年8月31日前发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等信息。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用人单位申请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急需、短缺专业岗位,可适当降低比例。非考生本人原因,面试当天出现1:1比例的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含)以上。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现场向考生公布并签字确认。面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影音资料及评分有关资料保存1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后,按照各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有关人员名单及考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单位网站(网址:https://www.hljs3y.org.cn/)公布。
(四)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考察。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单位网站(网址:https://www.hljs3y.org.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落编手续,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信息通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单位网站(网址:https://www.hljs3y.org.cn/)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456-6429013(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456-6429008
附件:
附件1: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