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我院学科建设,提升医疗诊治水平,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按照《井研县医疗卫生机构编外人员管理办法》《井研县中医医院编外人员管理办法》《井研县中医医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根据医院发展需求,现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井研县中医医院夏季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所需资格条件要求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一览表》中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相符;报考者应取得所报岗位“其他要求”栏相应的资格证书;
不符合以上条件者,请勿应聘,否则将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一并进行。
(二)报名邮箱:771406163@qq.com
(三)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6月18日(星期二)18:00,逾期报名无效(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四)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将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资格证扫描件、简历;2024年应届毕业生若未领取毕业证需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注册备案表”,以“招聘岗位名称+姓名”设置成文件名,一并打包的方式,在规定时间上传至指定邮箱。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者,凭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一)面试时间:2024年6月20日上午9:00(需提前3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
(二)面试地点:井研县中医医院南院区9楼党员活动室。
四、体检
1.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井研县中医医院”官网上进行公告。
2.体检的标准: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3.复检:报考者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当日起3日内,向我院人事科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到我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递补体检: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额,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没有递补的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本环节递补不超过两次。
其中女性报考者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五、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井研县中医医院”官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此公告在“井研县中医医院”官网和“井研县中医医院”公众号上发布,后续相关公告在“井研县中医医院”官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
(二)报考者须密切关注“井研县中医医院”官网,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通讯不畅通,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如报考者在参考过程中身份证遗失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请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参考。
(四)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有关回避的规定执行。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规定》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七、纪律与监督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报考者面试及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井研县中医医院纪检监察室(副书记办公室)0833-3720491
八、咨询电话
井研县中医医院人事科17311638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