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33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即1998年6月至2006年6月期间出生),或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3年6月至2006年6月期间出生);或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至2006年6月期间出生);
(七)报考者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护士资格证等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须在2024年12月底前取得;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
7.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不能报考;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并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网站(http://www.sxxxgyy.com),下载并电脑填写《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下称《报名表》),仔细阅读报名表“本人承诺”一栏并签字,在规定时间携带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6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营养食堂二层会议中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负责,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逾期不再接受)携带纸质材料到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考生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所需材料(请按顺序排好):
1.电脑填写打印并手写签字的《报名表》,按要求粘贴本人近期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并提供同版白底一寸纸质证件照2张和电子版照片(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45kb之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戴眼镜的考生应佩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以“岗位-姓名-身份证号”的格式命名);电子版《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审核信息采集表》(附件3)与电子版照片一并拷贝至U盘中提交;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经住培合格的大学本科学历报考人员可提供规培单位出具的规培证明)以及其他岗位要求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进行学历学位认证;
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需报考人员本人参加,若考生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他人代为进行,代为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须出具双方签名的《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场报名审核授权委托书》(附件4),并按要求携带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已毕业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时,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中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或毕业答辩论文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4)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考生所提供规培证书或由规培单位出具证明上的专业需与《岗位表》专业要求一致。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领取准考证等相关事宜,请务必关注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官网信息公告栏,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一)笔试
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人机对话或纸笔作答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参加考试时,须出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有关证明材料及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查询:考试结束后,考生登录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网站(http://www.sxxxgyy.com)关注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未达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工作由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组织实施,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网站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或经书面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可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组织实施。
(一)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官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安排在我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我院同意后,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应聘人员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三)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
因个人原因经书面确认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考生,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仅递补一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考生;或体检、考察合格后因个人原因经书面确认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我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经书面确认提出放弃的,或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劳动关系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八、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九、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查询我院官网,同时设立监督、咨询电话。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电话:0351-5661164
咨询电话:0351-5661135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附件1: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pdf
附件2: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3: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审核信息采集表.xls
附件4: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场报名审核授权委托书.doc
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