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灌口镇中心卫生院下辖卫生所乡村医生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思想品德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热爱农村(社区)卫生工作,服从安排,自愿到我镇村(社区)卫生所工作;
(四)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五)具备医学相关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全科医学)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持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
三、不得进入乡村医生队伍情形
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吊销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被吊销过医生执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证书的;因医德医风等问题被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发生过重大医疗事故的;不具备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其他按有关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
四、岗位职责
乡村医生的主要职责是向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镇卫生院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外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夜间出诊、阶段性任务、协助处置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五、薪酬待遇
人员薪酬待遇根据集卫〔2023〕32号文件执行。具体可电话咨询相关待遇,电话:0592-6094632,(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联系人:陈先生。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21日上午08:00—2024年10月31日下午17:00(工作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按序装订)。
应聘人员应全面、逐项对照简章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确认符合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景山路270号灌口镇中心卫生院公卫楼2楼一体化办公室,联系电话:0592-6094632,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七、面试
(一)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初定2024年11上旬。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我院将另行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二)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凭证参加面试。
八、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体检医院由我院根据要求指定,体(复)检费用个人自理。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结论以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为准。
我院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考察,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http://zxgk.court.gov.cn/)核实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的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考或或取消招聘资格。
九、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补充乡村医生名单,并在卫生院公示栏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我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补充乡村医生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本次补充的岗位中优先选择,工作期间应服从卫生院的安排与调剂。
十、其他事项
(一)年龄、资格等岗位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月(2024年8月)。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89年10月(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二)此次招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附件2)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用于报考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持国(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境)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确认符合简章规定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本简章仅适用于此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中心卫生院负责解释(电话:0592-6094632,工作日8:00-11:30,14:00-17:00)。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中心卫生院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