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是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直属附院,坐落在雄伟壮丽的泰山脚下,是一所专业设置齐全、技术力量雄厚、医疗设备先进、服务质量优良,集医疗、教学、科研、急诊急救、预防保健和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目前,医院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编制床位2000张,在职职工2500余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593人,双聘泰山学者特聘专家6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3人,齐鲁卫生与健康领军人才1人,博士后合作导师35人,硕博士研究生导师130余人,137位专家担任国家级、省级学会副主任以上委员。设有49个临床科室、13个医技科室,拥有国家级胸痛中心、卒中中心;省级重点学科、重点专科、重点实验室、精品特色专科等27个;市级卫生健康重点学科、临床重点专科、特色专科49个。拥有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老年医学、急诊医学等32个博硕士学位授权点。医院诊疗设备先进,拥有10兆可视化直线加速器、PET-CT、SPECT/CT、天河640超高端CT、联影超高端3.0T磁共振、飞利浦FD20平板DSA、神经外科手术导航定位系统、脑立体定向系统等万元以上先进医疗设备1700余台套,设有中心实验室、分子病理实验室、分子生物学(PCR)实验室、大学科创中心实验平台等,为打造高水平的医疗服务铸就了保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工作人员100人,均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招聘岗位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第一医科大学人事部(教师工作部)网站(https://personnel.sdfmu.edu.cn/)和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网站(http://sah.sdfm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将所有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tyfyrczp@163.com,每份文档均以“姓名+文档内容”命名,邮件主题栏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5日—2025年12月31日。
报名材料包括:
(1)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查询下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2)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专业方向、发表的SCI论文及科研成果的详细情况、各类获奖、工作情况、留学情况等);
(3)其他证明个人业务水平的文章或立项证明、各类奖励荣誉证书、外语成绩证明、其他证明材料等扫描件;
(4)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习成绩单、国外博士毕业论文摘要及全文等材料扫描件;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
(6)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详细简历、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博士工作人员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采取专业基础、专业能力测试、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外语水平、专业理论知识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由医院组织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医院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主管部门及医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公开招聘的博士岗位工作人员,符合条件者,按照医院《博士学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分层次兑现待遇:
(一)引进层次及待遇(安家费、科研启动基金)
第一层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二区及以上刊物发表5篇及以上论文或论文单篇SCI影响因子大于等于10.0或累计SCI影响因子大于等于20.0;
2、主持过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五位)获得国家级科研奖励。
待遇:提供安家费80万元,科研启动基金80万元。
第二层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二区及以上刊物发表3篇及以上论文或论文单篇SCI影响因子大于等于8.0或累计SCI影响因子大于等于10.0;
2、主持过一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省部级科研奖励三等奖及以上前三位。
待遇:提供安家费60万元,科研启动基金60万元。
第三层次:以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1篇(影响因子3.0及以上)及以上。
待遇:提供安家费30万元,科研启动基金20万元。
第四层次: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能胜任临床工作,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待遇:提供安家费20万元,科研启动基金10万元。
(二)本科、硕士、博士毕业学校均为985、211、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另外增加10万元安家费。
(三)符合省“青优计划”的优秀青年人才,按照上级政策规定兑现相关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老师
联系电话:0538-6236412,18505386909(微信同号)。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