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广州开发区医院是综合性公立二级甲等医院,始建于1992年,位于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编制病床400张。现针对该院的实际情况,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的通知》,面向2016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广州开发区医院201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熟悉并遵守与本人从事岗位所要求的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愿意服从医院的工作安排,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7、医学类考生服从医院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制度作出的工作安排,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8、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应届本科生报考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应届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应届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届硕士研究生考生,报考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
2、2016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上述所有时间计算截至招聘公告发布前一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名称、人员数量、专业、学历要求
详见附件《广州开发区医院201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应聘者可通过现场报名、邮寄两种方式报名。(邮寄地址:广州开发区友谊路196号综合楼602室人事科,邮政编码:510730)
如采取邮寄方式,请考生留存寄件单,报名时间以快递发出时间为准。
2、报名时间:2016年1月15日-2016年1月19日(1月19日下午17:00前截止)。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核。
3、现场报名地点:广州开发区友谊路196号综合楼602室人事科。
4、报名及资格审查材料:《广州开发区医院公开招聘2016年应届毕业生考试报名表》(附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能证明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材料(2016年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暂缓就业的往届毕业生提供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学历学位证书),上述材料需提供复印件;
5、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020-82215578。
(二)考试方式、内容及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或技能测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
笔试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对应相关专业基础知识;面试内容由专家评委围绕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通过问答的形式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技能测试是指针对专业岗位在面试中须增加专业知识或实操技能的测试内容。
1、笔试
通过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均可参加笔试。招聘岗位数与每个岗位符合条件人数原则上按1:3方可开考。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试题由第三方命题。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1月23日上午9:00至11:00
笔试地点:广州开发区医院学术报告厅(具体以笔试考试通知为准),考生凭身份证参加考试。
(3)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附件3),送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
①主观题卷面有误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等分是否有误的;
②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
③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劳社局办公室在收到查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审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考生。
2、资格审查复审:通过笔试的报考人员,进入资格审查复审环节,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能证明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材料(2016年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暂缓就业的往届毕业生提供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复审者方可进入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数量与笔试合格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如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放弃面试,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试题由第三方命题,主要测试应聘者对相关专业工作的理解和熟悉程度以及业务水平。由广州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组成面试考核评委组,评委不少于7人。面试者在规定时间内回答评委现场提出的问题,评委根据面试人员的表现现场打分。
(3)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的公开招聘。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暂定2016年2月(具体以面试通知为准)
面试地点:广州开发区医院学术报告厅
(三)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1等额确定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办理。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及体检作弊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组织考察环节,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下,与广州开发区医院共同组织实施,对拟聘人员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组织考察。
(五)公示
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分别在现场、广州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广州开发区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当面向组织反映被公示人员的问题或署名检举揭发的材料,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不具体或匿名材料不予受理。
(六)审核报批及办理手续
聘用结果报区组织人事局审核,经批准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为1年,确定拟聘岗位,试用期(见习期)满合格并在1年半内取得相应资格方可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进入编制管理并正式聘入岗位。
五、人员待遇
广州开发区医院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根据《广州开发区医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实行岗位管理,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坚持公正平等、以人为本、依法办事;坚持责权明确、能上能下、岗变薪变,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实行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
六、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符合招聘条件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三)因各种原因未能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2215578。监督电话:(020)82116837。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五)本次公开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六)有关考试公告、成绩查询、结果公示等请登录广州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www.getdd.gov.cn)及广州开发区医院网站(www.getddhospi.com)
广州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