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资阳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资人社发〔2015〕11号)精神,结合我院业务发展需要和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实际,经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拟公开考核(编内)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副主任护师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取得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岁以下(即1971年1 月13 日以后出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具有在三级综合医院工作经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考核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职责的其他规定。
三、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时间:2016年1月13 日至2016年1月15 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2.地点: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仁德西路66号,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健康体检楼五楼人力资源部。
四、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核。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和自我推荐书各1份,同底版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本人所在医疗单位工作证明。
五、考核及公示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符合考核招聘条件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具体事项另行通知),经组织考核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体检合格后在资阳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管理权限和审核、审批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或参加考核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将取消其考核或聘用资格。
2.此次考核招聘的人员,受聘后6年内不得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必须在6周年及以上聘用合同期满后,才能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3.招聘单位不收取应聘人员任何费用,参加应聘人员的食宿、旅差等费用自行承担。
4.联系电话: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028-26222048。
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