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员年龄及知识结构,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招聘对象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161名(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统招中专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人员(含2016年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二)年龄要求35周岁(含)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除护理专业以外其他专业报名人员年龄可放宽,其中:全日制统招博士研究生和具有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含)以下(1976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含)以下(197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道德素质;
(四)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新录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四)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五)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六)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方法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4月6日至10日;
(二)报名地点:齐齐哈尔市红十字中心血站四楼会议室;
(三)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公告网站自行下载)一式一份,二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4张;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报到证(就业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2016年毕业的考生须所在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有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称要求的,提供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参加2015年度执业医师、执业护士、专业技术职称考试的,如未办理相关证书的,须提供考试成绩合格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在职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各一份;
5、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否则报名结束后不予确认。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在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
3、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和招聘单位同意,可调整到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参加应聘。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经市人社局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4、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
5、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考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分值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机考)
医学法学专业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采取闭卷笔答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其它专业笔试内容为岗位所要求的卫生技术实践能力,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各岗位考试内容详见《招聘计划表》中考试专业,机考时间为90分钟。
机考时间:2016年4月30日,笔答时间:2016年5月7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机考)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1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机考)成绩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职业道德、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处理问题等能力。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考生采取两次抽签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
考生总成绩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如有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以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者、笔试成绩高者的顺序优先聘用。
(三)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齐齐哈尔市红十字中心血站的考生,根据卫生部《血站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还须进行艾滋病、梅毒、丙肝、乙肝等病原体检测,其中有任何一项指标检测结果呈阳性即为不合格,经复查确认后将取消聘用资格。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出的岗位按同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在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不合格不予聘用,无异议者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协议。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到临床岗位的考生,自试用期满三年内必须考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五、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市第二医院 欧阳海松 0452-6196113 13604525253
市传染病防治院董丹娜 0452-6051877 18603627832
市结核病防治院 付丽娟 0452-2382238 13684525391
市精神卫生中心 姚乐 0452-2741817 13945229736
市卫生学校 于海燕 0452-5961006 15945233391
市疾控中心付艳荣 0452-2331693 13946221264
市卫生监督所 马莉莉 0452-2336409 15603620666
市中心血站 李永刚 0452-8099901 13100999168
市结核病防治所 李医兵 0452-2346723 13946292956
市医学会管理办公室 李咏梅 0452-245882313945276826
政策咨询电话:市卫计委人事编制科0452-2795403
纪工委监督电话:0452-6179939
七、本次招聘公告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2016年3月24日
1.2016年齐齐哈尔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rar
2.2016年齐齐哈尔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rar